8月18日,东方日升发布公告,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林海峰先生的通知,获悉林海峰先生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数量为7,5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2.65%,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66%。公告同时披露,截至公告日,林海峰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116,68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41.23%,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0.23%。
8月12日,东方日升发布公告称,控股股东林海峰将其持有的750万股进行质押,占其所持股份的2.65%及公司总股本的0.66%。目前,林海峰累计质押股份为1.24亿股,占其持股的43.88%及公司总股本的10.89%。此次质押股份不涉及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8月12日,东方日升发布公告,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林海峰先生的通知,获悉林海峰先生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进行质押,本次质押数量为7,5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2.65%,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66%,质押用途为融资。公告显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海峰持股数量为282,998,377股,持股比例为24.82%,本次质押后质押股份数量为124,18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43.88%,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0.89%。
7月29日,*ST沐邦发布公告,公司接到控股股东江西沐邦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关于股份质押的通知,本次质押股数为10,0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11.42%,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31%,质押融资资金用途为担保质押。本次股份质押后,沐邦新能源累计质押为83,300,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95.16%,占公司总股本的19.21%。沐邦新能源未来一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5,800万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66.25%,占公司总股本的13.38%,其他股权相对应的融资余额本金为9440万元。
7月25日,*ST沐邦发布公告,公司控股股东江西沐邦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于近日将其原质押给铜陵高新企航股权投资合伙企业的合计40,183,006股无限售流通股办理了解除质押后再次质押。本次股份解除质押、质押后,沐邦新能源累计质押本公司股份数量不变,仍为73,300,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83.73%,占公司总股本的16.90%。
7月8日,阳光电源(SZ:300274)发布公告,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曹仁贤先生的通知,曹仁贤先生将其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业务,本次解除质押数量合计707万股。
6月26日,隆基绿能(SH:601012)发布公告,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李振国先生关于其所持公司股份办理解除质押业务的通知,李振国持有的220,000,000股公司股票(约占总股本的2.90%)解除质押。
6月23日,隆基绿能(SH:601012)发布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李振国先生通知, 李振国将其所持235,000,0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11%)办理了质押,用途为个人
资金周转。公告显示,李振国持有隆基绿能股份1,067,218,173股,占公司2025年6月20日总股本的14.08%,本次质押完成后累计质押公司股份数量455,000,000股,占其持股数量的42.63
6月17日,宝馨科技(SZ:002514)发布公告,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立青集成电路科技有限公司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质押数量为32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1.65%,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4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苏立青及其一致行动人南京宇宏股权投资有限公司质押股份数量1.62亿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82.65%,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2.53%。
。③引导支持金融机构开展碳排放权质押、碳债券、碳保险、碳担保、碳基金等碳金融产品创新,力争绿色贷款余额增长10%以上。④深入开展“鄂质贷”融资增信业务,针对质量管理、质量品牌等方面不同资质的3类企业,分别
、登记流程,将符合条件的碳普惠减排量纳入湖北碳市场抵消机制。②探索开展碳排放权、排污权、林业碳汇等环境权益抵质押融资模式,盘活企业生态资源权益资产。③充分发挥区域碳市场先行先试优势,丰富碳金融产品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