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间沟通协作,探索制定合理解决方案并积极推动落实。(省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省政府国资委、河南证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三)落实财税金融政策。鼓励各地研究出
成效突出的单位,以适当方式给予激励;对资产长期闲置、盘活工作不力的,采取约谈、问责等方式,加大督促力度。(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省政府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四)开展试点示范。支持郑州都市圈范围内
。 ——坚持创新引领,试点示范。深化全国能源革命综合改革 试点先行区建设,积极推进开放合作,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 略,完善能源领域创新体系和激励机制,着力推进政策创新、模 式创新、技术创新
工信厅、省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健全绿色能源消费引导激励机制 (十四)落实能耗“双控”制度 强化能耗强度降低约束性指标管理,合理确定各地区能耗强 度降低目标;落实新增可再生能源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
场监管局)在黄山杯、鲁班奖、勘察设计奖、优秀建筑业企业、勘察设计大师等评选认定中,对装配式建筑、星级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等项目、企业、从业人员给予优先推荐或加分激励。(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十四
)强化财税金融保障。统筹利用绿色建筑及建筑产业现代化、城市更新等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技术研究、标准编制、项目示范等。(责任单位:省财政厅,配合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落实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企业
、超低能耗建筑等项目、企业、从业人员给予优先推荐或加分激励。(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十四)强化财税金融保障。统筹利用绿色建筑及建筑产业现代化、城市更新等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技术研究、标准编制、项目
扣除、科技人员激励税收等各项优惠政策,重点支持企业关键技术研发;通过省级技改资金等专项资金,加大对光伏制造企业技术改造、研发投入、成果转化等方面的支持力度;落实市场主体倍增要素财税支持力度,实行
培育。(省工信厅、省能源局牵头,工作专班成员等分工负责)(四)实施财税支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撬动引领作用,激活信贷投放和社会资本,为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注入资金保障;落实重大技术装备免税、企业研发费用加计
(产品)推广目录,持续开展先进适用技术遴选。以超高能效电机、超低排放改造、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和替代产品、VOCs废气收集等技术为重点,实施一批节能减排技术示范工程项目。加大产业、财税、金融政策支持
各地市能耗强度降低目标,并对各地市“十四五”能耗强度降低实行基本目标和激励目标双目标管理。完善能源消费总量指标确定方式,各地市根据地区生产总值增速目标和能耗强度降低基本目标确定年度能源消费总量目标,经济
市场更好结合。大力推动绿色低碳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推进能源和相关领域改革,形成有效激励约束机制。——市区联动、试点先行。围绕构建“津城”“滨城”双城发展格局,加强全市统筹、上下联动,根据各区功能定位
推进重点用能设备节能增效。以电机、风机、泵、压缩机、变压器、换热器、工业锅炉等设备为重点,严格执行能效标准,制定落后低效重点用能设备淘汰路线图。建立以能效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推广先进高效产品设备
问题得到有效整改的地区倾斜,形成正向激励机制。对符合税制改革及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方向的财税政策,在现行税收制度框架内优先支持在沿黄河省区先行先试。沿黄河省区财政部门要加强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建立
近日,财政部印发《中央财政关于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财税支持方案》,方案提出:支持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在保护好生态的基础上,推动黄河流域智能光伏产业创新升级和特色应用,支持在黄河上游沙漠
比重达到54%以上,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消纳责任权重、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确保达到国家下达广西的最低目标,力争完成激励目标。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五年累计下降值达到国家要求。电气化水平持续提升
有序推进规划各项工作。四、强化政策协同立足推动能源绿色低碳发展、安全保障、科技创新等重点任务实施,健全政策制定和实施机制,完善和落实财税、金融等支持政策,加强能源电力安全保供财政支持。落实相关税收政策,加大
、项目遴选推荐机制,发挥基金战略引导和投资促进作用。鼓励引导硅能源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与社会资本出资设立硅能源产业投资基金,建立科学决策、激励约束、容错纠错机制,创新绩效评估制度,共同支持硅能源产业
院士、专家、企业家组成的广东省硅能源产业发展专家咨询委员会,为产业发展的战略研究、规划决策、重大项目论证等提供咨询建议。鼓励成立硅能源领域协会联盟等机构,充分发挥行业组织服务支撑作用。(二)加大财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