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细则》(余发改办〔2021〕1号)、《关于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节能专项资金补助实施细则》(余发改能〔2021〕3号)文件同时废止。本实施细则市发改局、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近日,浙江余姚市发展和改革局 余姚市财政局《关于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发改相关政策的实施细则发布。文件明确,支持新能源发展。支持分布式公共建筑光伏项目建设。对装机容量100千瓦及以上的
近日,交通运输部会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全国总工会等共9部门和单位印发《关于推进城市公共交通健康
公安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自然资源部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华全国总工会
关于推进城市公共交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交运发〔2023〕144号各省、自治区
》(桂产业振兴指挥部〔2023〕6号)支持政策。补助比例为上限标准,实际操作将结合财政资金额度等情况安排。3.申报材料。(1)支持正增长有潜力的企业扩大生产补助资金申报表(附件1);(2)有关市工业和
项目,按照自治区补助金额的30%予以配套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九、支持建设共享氢储能电站,由电站所在地财政部门按照电站建设实际入统固定资产投资额的不超过1%给予支持,同一项目支持额度最高不超过
。第十九条 本政策措施所涉补助和奖励资金原则上由市、区按照财政分配体制承担,如有其它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二十条 本政策措施由各责任单位负责实施条款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执行期间如遇国家、省、市有关政策及规定调整的,适用调整后的有关政策及规定。
实验室在新型储能产业的科研攻关力度,3年安排不少于1亿元开展基础研究或关键技术攻关工作;支持在新型储能产业领域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揭榜挂帅”攻关工作,对于项目成功立项的,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财政资金补助
、建筑密度的,无需增缴土地价款。支持人才引进及培育。对符合招工补贴条件的新型储能企业,给予招工补贴,每新招一名员工给予补助500元,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全日制硕士和本科毕业生,分别
新能源产业产线迭代升级,对技术和设备投资额300万元以上的智能制造示范项目,按不超过其技术和设备投资额的10%择优给予补助,最高1000万元。支持新能源总部发展,实收注册资本1000万元(含)至1亿元
达到100%。对纳入全国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的地区,按其年度实际发放光伏发电专项补贴总额的30%进行补助:其他地区最高按照15%进行补助;对于建成国家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示范的地区视情
条件企业的研发费用投入给予一定比例补助,单个企业年度最高补助500万元。优化升级“创新券”管理,实施“小升高”财政激励政策,全面激发创新创造活力。支持培育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统筹中央有关资金
后按程序发放补贴资金。三、其它事项1.本办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由县发改局负责解释。实施期间如遇国家(省)政策调整并与本办法冲突的,按上级政策要求实施。2.已经享受其他县级以上财政补助的项目
并与本办法冲突的,按上级政策要求实施。2.已经享受其他县级以上财政补助的项目,不重复享受本补助政策。3.光伏板安装要符合县“三改一拆”办关于禁止以太阳能光伏产业为由进行楼顶违章搭建的讨论会议纪要(磐三改
、省级科技计划(专项)项目,给予该项目历年上级补助资金总额的10%配套支持。到2026年,力争在新能源领域产生市级以上重大科技成果5项以上。(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3.提升企业科技创新力度。鼓励
设备投资额的2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支持燃料电池动力向农业机械、工程机械、无人机等领域拓展,根据氢燃料电池功率以500元/千瓦进行补助,单个设备限额5万元。(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财政局)(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