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酝酿一年之后,2月9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号】(简称136号文),标志着新能源“固定电价”时代的结束,全面进入电价市场化的发展周期。
1月16日,吉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提到吉林省为进一步优化电力供需状况、促进新能源发展,对峰谷分时电价政策进行的调整。高峰时段:8:00-10:00、16:00-21:00(共7小时)。平时段:5:00-8:00、10:00-11:00、14:00-16:00.21:00-23:00(共8小时)。低谷时段00:00-5:00、11:00-14:00、23:00-24:
12月23日,四川发改委印发关于征求《关于进一步调整我省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为更好的响应电力系统调峰要求,拟调整分时电价。
9月18日,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向社会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完善峰谷分时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24日。
近日,山东省能源局发布《关于推进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征求意见稿)》,对总规模6MW以上的地面分布式光伏项目,鼓励以自用为主,对其余电上网部分电量的电价政策进行调整。2023年12月19日之后备案的项目,余电上网部分,以“当月集中式光伏现货市场加权平均电价”结算。并网模式需安装防逆流装置;“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的,上网电量按当月集中式光伏现货市场加权平均电价结算。用电方
日前,各省电网公司公布了2024年5月电网企业代理购电价格表。5月,有8省分时电价政策有所调整:海南、湖北执行尖峰电价;新疆、西藏执行深谷电价;云南省取消尖峰电价;浙江、江西、上海(大工业用电)等地执行节假日深谷电价。
4月17日,河南省发改委就《关于调整工商业分时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再次征求意见,对工商业分时电价予以调整。其中,做了三处改动:1)3—5月和9—11月份6:00-7:00调整为平段,原意见稿为谷段。2)1月和12
3月28日,湖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完善工商业分时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将中午12-14时由平段电价调整为低谷电价。
3月12日,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调整工商业分时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通知指出:1月、2月、12月,高峰(含尖峰)时段16:00至24:00,其中尖峰时段为1月和12月的17:00至18:00;低谷时段0:00至6:00,其他时段为平段。3—5月和9—11月,高峰时段16:00至24:00,低谷时段0:00至6:00、11:00至14:00,其他时段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