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科与REC在美要求对韩华专利进行复审 据悉,中国光伏组件制造商晶科和挪威REC已于6月3日联合向美国专利审查与上诉委员会(PTAB)提交了一份请愿书,对此前韩华Q Cells发起的专利诉讼有效性
此之前,光伏企业韩华Q-Cells对全球组件巨头晶科能源、隆基股份和挪威企业REC提起钝化技术专利侵权诉讼,引起业内对知识产权新壁垒的忧虑。
部分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如果专利技术一味对外封闭
晶科能源、隆基股份和挪威的REC提起专利侵权诉讼。韩华声明,三家竞争对手使用了其专利钝化技术来提高太阳能电池的效率和性能,要求阻止这些公司将侵权产品出口到美国、德国和澳大利亚,并在那里进行市场营销及
太阳能组件实施了上述措施。在欧盟投票反对该措施后,MIP协议于2018年9月到期。
据悉,在德国还有一些因规避最低限价和逃税有关的案件,并已启动了诉讼程序,案件通常涉及金额达数百万欧元。
今年2月
,对纽伦堡菲尔特地区法院第三刑事司六名被告的诉讼正式开始。被告包括该地区的一名前区长,他们将面临有关太阳能电池板走私的多项指控。在这起案件中,中国光伏制造商日向葵被指通过一家德国子公司绕过了进口程序。据
同行业中业绩良好; 7. 没有被国家行政机关责令停产、停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8. 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重大案件,未发生因其产品质量造成的重大安全事故; 9. 没有处在
性能优良,在同行业中业绩良好; 7. 没有被国家行政机关责令停产、停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8. 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重大案件,未发生因其产品质量造成的重大安全事故; 9. 没有处在
诉讼中的损失鉴定问题
诉讼中要确定是否存在发电量损失,一般都会走向鉴定,鉴定环节至关重要,作为业主要启动鉴定,那么鉴定什么,如何表述鉴定范围尤为重要,否则可能造成即便申请了鉴定并出具了鉴定结论,但由于
是否足以构成支付对价产生争议,最终诉至法院。
通过我们办理的几起此类纠纷,发现一些共性需要关注:
1. 合作协议或开发协议对于合作方的工作界面约定不清,笼统的约定合作方的权责,导致诉讼中无法准确界定
)投标人提供的光伏组件及逆变器须具有国际(CE标准,及TUV或UL之一)和国内CGC或CQC的认证证书和测试报告。
6)在递交投标书前5年内没有不履约的情况,基础为争端和诉讼已全部解决。争端和诉讼已全部
解决是指争端和诉讼按照合同的争端解决机制已经解决,对投标人无新的上诉。全部未解决的诉讼不超过申请人净值的50%,可以认为对投标人而言诉讼已经解决。
7)递交过去3年(2016年至2018年)的经独立
诉讼中的损失鉴定问题
诉讼中要确定是否存在发电量损失,一般都会走向鉴定,鉴定环节至关重要,作为业主要启动鉴定,那么鉴定什么,如何表述鉴定范围尤为重要,否则可能造成即便申请了鉴定并出具了鉴定结论
是否足以构成支付对价产生争议,最终诉至法院。
通过我们办理的几起此类纠纷,发现一些共性需要关注:
1. 合作协议或开发协议对于合作方的工作界面约定不清,笼统的约定合作方的权责,导致诉讼中无法准确
遇上这样投资人,真算是上辈子修来的福气。 但这并没完。 2012年7月24日,以SolarWorld为首新成立的欧洲光伏制造商联盟(EUProSun),针对中国光伏制造商的倾销行为向欧盟委员会提起诉讼
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2)投标人未处于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状态。 (3)投标人不存在影响正常履约的诉讼、仲裁等争议纠纷。 (4)2016年1月1日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