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沱江绿色发展经济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促进再生资源产业集聚发展,推进退役动力电池、光伏组件、风电机组叶片等新兴产业废弃物循环利用。
5月24日,平阳县人民政府印发平阳县推动制造业跨越式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通知指出,对完成备案并接入市级分布式光伏数字化管理平台的“自发自用、余量上网”的分布式光伏项目,按照实际发电量,给予0.1 元/千瓦时的补贴。对于实际投运的分布式储能项目,按照实际放电量给予储能运营主体0.8元/千瓦时的补贴。
5月24日,浙江嘉善县人民政府发布《嘉善县人民政府关于新一轮支持分布式光伏发展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公示公告,其中提到,对于对工商业屋顶实施的光伏发电项目,实行发电量补助,每年按实际发电量给予0.1元/千瓦时的电价补助,连续补贴三年;对学校、医院、党政机关和村(社区)等公共建筑及公建设施屋顶实施的光伏发电项目,实行发电量补助,每年按实际发电量给予0.15元/千瓦时的电价补助,连续补贴三年,对农业设施
5月24日,水利部印发《水利部关于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的指导意见》,文件明确:光伏电站、风力发电等项目不得在河道、湖泊、水库内建设。在湖泊周边、水库库汊建设光伏、风电项目的,要科学论证,严格管控,不得布设在具有防洪、供水功能和水生态、水环境保护需求的区域,不得妨碍行洪通畅,不得危害水库大坝和堤防等水利工程设施安全,不得影响河势稳定和航运安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结合实际依法依规对各类水域岸
乐清市人民政府发布《2022年乐清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要点》,文件指出,按照《深入开展公共机构“十四五”绿色低碳引领行动促进碳达峰实施方案》要求,明确教科文卫体系统工作职责,继续将公共机构节能相关内容纳入能源“双控”考核体系,核实煤炭消费、燃油锅炉和太阳能光伏屋顶可用面积等基本情况。
5月18日,中共北京市大兴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落实2022年高质量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推进农村光伏发电系统建设应用,强化对农村可再生能源宣传推广,持续改变农村用能
为加快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发展,削减电力尖峰负荷,节约优化配电网投资,引导居民绿色能源消费,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结合国家能源局关于开展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有关要求,制定本行动计划。
《方案》中强调,实施乡村清洁能源建设工程。巩固提升农村电力保障水平,推进城乡配电网建设,提高边远地区供电保障能力。发展太阳能、风能、水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在条件适宜地区探索建设多能互补的分布式低碳综合能源网络。
5月20日,浙江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昌县 光伏“双倍增”工作实施意见发布,其中提到,十四五”期间,通过整县推进分布式光伏、“光伏+农业”、“光伏+渔业”等路径,积极实施光伏新增装机“双倍增”计划,即新增装机16万千瓦以上,2025年末全县光伏总装机达到24万千瓦。
日前,河北省人民政府印发河北省“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鼓励优先利用可再生能源,推行热电联产、分布式能源及光伏储能一体化应用,利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手段促进节能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