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材行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产业,也是工业领域能源消耗和碳排放的重点行业。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夹、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切实做好建材行业碳达峰工作,根据《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结合《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11月7日,河北省石家庄市发改委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项目需按期开工、并网,并由县级政府和开发企业出具承诺函;县级政府不得强制增加其它附加条件,并出具承诺函。
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加快提升省内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大力促进具备条件的风电和光伏发电快速规模化发展,加大具有资源优势的地热能开发利用力度。因地制宜发展农林生物质发电、垃圾焚烧发电,鼓励生物质直燃发电向热电联产转型,积极探索开展区域智慧能源建设,形成多能互补的能源格局。
11月4日,甘肃能源监管办发布关于做好能源行业市场主体信用修复工作的通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推进能源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贯穿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鼓励和引导能源行业市场主体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做好信用修复,形成良好的行业诚信氛围,根据国家能源局《能源行业市场主体信用修复管理办法(试行)》(国能发资质〔2019〕22号)、
11月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环境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鼓励民营企业加大太阳能发电、风电、生物质发电、储能等节能降碳领域投资力度,加快民间投资项目前期工作,引导民间投资高质量发展。
11月3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山东省“十四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实施可再生能源倍增行动,大力推动光伏、风电、生物质等清洁能源发展和储能设施建设,积极安全有序开发利用核能,增强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能力。实施“外电入鲁”提质增效行动,不断提高省外来电规模和绿电比例。到2025年,全省能源结构进一步优化,“外电入鲁”规模达到1500亿千瓦时以上、力争达到1700亿千瓦时,非化石能源占
11月3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广东省循环经济发展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通知指出,推动太阳能光伏组件、动力蓄电池、碳纤维材料、生物基纤维、复合材料和节能灯等新品种废弃物的回收利用。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2022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各省2022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以及2023年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预期目标。
11月4日,河北省发改委正式下发《关于做好2022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各市风光规模总计35GW。根据河北申报文件,河北全省2022年安排10GW风光保障项目规模,南网、北网项目配置储能规模分别不低于项目容量10%、15%,连续储能时长不低于2小时。
11月3日,江西省新余市发布“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规划指出,加大新能源开发利用力度,有序推进风电开发,大力推进光伏开发,因地制宜推动生物质和城镇生活垃圾发电发展,2025年市内风电、光伏、生物质发电装机容量分别达到30、150、5万千瓦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