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继续实施双反措施5月1日起延长18个月今日,商务部发布2017年第22号和第23号公告,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所适用的反倾销、反补贴措施作出期终复审裁定。自2017年5月1
对中国太阳能级多晶硅产业损害继续或再度发生的可能性进行了调查,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以下简称《反补贴条例》)第四十七条作出复审裁定(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复审裁定
调查机关裁定,如果终止原反补贴措施,原产于欧盟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补贴可能继续或再度发生,对中国太阳能级多晶硅产业造成的损害有可能继续或再度发生。
二、反补贴措施
依据《反补贴条例》第四十九条的规定
索比光伏网讯:今日,商务部发布2017年第22号和第23号公告,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所适用的反倾销、反补贴措施作出期终复审裁定。商务部认为,如果终止原反倾销、反补贴措施,原产于欧盟的进口
反倾销、反补贴措施期终复审申请书,请求调查机关裁定维持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实施反倾销、反补贴措施。公告具体内容如下:商务部公告2017年第22号 关于原产于欧盟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所适用的
太阳能级多晶硅对中国太阳能级多晶硅产业的倾销和损害继续或再度发生的可能性进行了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以下简称《反倾销条例》)第四十八条,调查机关作出复审裁定(见附件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复审裁定
调查机关裁定,如果终止反倾销措施,原产于欧盟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对中国的倾销可能继续或再度发生;原产于欧盟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对中国太阳能级多晶硅产业造成的
在转让前已设定土地抵押,而对这一事实吴某是明知的。可惜,他忽视了这一风险的可怕之处,并未要求卖家解除抵押或提供其他的反担保。因此,虽然合同中也作出由于甲方原因被依法判定、裁定,而导致被告光伏电站搬迁的
判定、裁定,而导致被告光伏电站搬迁的,另行寻址及其所有费用由甲方负责的约定,但面对一个没有支付能力且已经进入破产程序的卖家,他的损失已经很难挽回了。光伏套路深?问计观茶君。
裁定拍卖、变卖房屋之后,分布式光伏电站应在规定期限内向执行法院提出执行异议。如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程序中审查和处理房屋租赁权有关问题的解答(试行)》的通知(沪高法75号)第1点规定:案外人认为
认为:案外人对房屋所主张的租赁权依法发生在担保物权或者其他优先受偿权之后、执行法院查封之前的,不论执行法院是否依法裁定除去租赁权后对房屋予以变现,均不影响案外人以承租人的身份行使优先购买权,执行法院
胜诉判决。作为海润光伏投资者代理律师,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许峰对《投资快报》记者表示,4月1日收到了江苏省高级法院送达的部分撤诉裁定,准许海润光伏撤回上诉,二审案件受理费由海润光伏负担。许峰律师
投资者提起的索赔案件作出判决,投资者获得一审胜诉,但海润光伏方面不服一审判决,针对一审判决案件均向法院提起上诉,此次准许撤回上诉裁定即是该案二审开庭后的结果,也意味着海润光伏已向投资者认输。据了解
中国商务部公布,土耳其经济部对中国太阳能组件反倾销案作出最终裁决,认为涉案由中国进口的产品存在倾销,并对土耳其国内产业造成损害。裁定由即日起,对中国太阳能产品徵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其中16家应诉企业税率为每平方米20美元,其他出口企业税率为每平方米25美元。
海润光伏投资者代理律师,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许峰表示,4月1日收到了江苏省高级法院送达的部分撤诉裁定,准许海润光伏撤回上诉,二审案件受理费由海润光伏负担。许峰律师认为,此举意味着后续其他上诉案件
一审胜诉,但海润光伏方面不服一审判决,针对一审判决案件均向法院提起上诉,此次准许撤回上诉裁定即是该案二审开庭后的结果,也意味着海润光伏已向投资者“认输”。据了解,海润光伏投资者索赔案目前还在进行,近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