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补贴目录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应该遵循前期政策的延续性,不应按新设立的合理利用小时数核定中央财政补贴额度。 对于采用跟踪系统,超配技术,储能等新技术新应用的项目,建议按照技术类型乘以相应系数适当提高合理
,在超过200GW的存量资产中,其中只有50GW光伏电站进入了补贴目录中,约150GW的光伏电站没有补贴。这些电站大多数掌握在民企手中,且有补贴的遭遇补贴拖欠,无补贴的走标杆电价,因此这些光伏资产成为
前七批可再生能源补贴目录的光伏电站规模仅约50GW,而截至2019年,我国光伏累计装机超过200GW,意味着全国有3/4的已建成光伏发电项目还未进入补贴目录,这也导致金融机构难以估计已建成项目的现金流
,保持了快速的发展势头。按照目前的发展趋势,如果拖欠的补贴得不到有效改善,考虑到还有大量已建成但未纳入补贴目录项目,补贴缺口还将持续扩大。
为能有效解决当前补贴入不敷出,缺口不断扩大的问题,在当
合理
2020年1月20日,财政部、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等三部委印发《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经审核纳入补贴目录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按合理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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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0年之前经审核已纳入补贴目录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应该遵循前期政策的延续性,不应按新设立的合理利用小时数核定中央财政补贴额度。2、对于采用跟踪系统,超配技术,储能等新技术新应用的项目
。 并且,在超过200GW的存量资产中,其中只有50GW光伏电站进入了补贴目录中,约150GW的光伏电站没有补贴。这些电站大多数掌握在民企手中,且有补贴的遭遇补贴拖欠,无补贴的走标杆电价,因此这些光伏资产
国家补贴目录有关。有些是当地政府在申报的时候出现了纰漏,错过了截止时间,导致一些本该纳入国家目录的项目没有第一时间进入,项目不能享受到相应的扶贫电价补贴,整体收益就会受到影响。还有一些项目在申报或者审核的
是否被纳入国家可再生能源补贴目录,同时并网时间的要求与其享受的补贴价格又有不同。 光伏组件的衰减率直接影响电站的收益。此外,光伏电站自身性能、季节、温度、天气等其他因素,也是影响电站品质的决定因素。
存在恶意欠款等现象,但很多都存在其他客观原因。以河南省三个扶贫项目为例,一个重要原因可能是河南省有大量扶贫电站未纳入国家财政补贴目录,无法获得光伏补贴,影响项目收益,导致地方政府难以向企业支付相应款项
1.1GW+十三五计划1.05GW),但是仅有185MW纳入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纳入率不到1%。而同期内蒙古自治区共计1.6GW光伏扶贫项目纳入第三批光伏扶贫项目补贴目录,占全国
(例如恶意欠款等),但也有客观原因,例如河南省之所以有较为突出的光伏扶贫欠款情况(上述三县均属河南省),其中原因之一可能是河南省大量的扶贫电站未录入国家补贴目录(未能及时获得国家补贴,影响项目收益
(2017年已建成1.1GW+十三五计划1.05GW),但是仅有185MW纳入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纳入率不到1%。而同期内蒙古自治区共计1.6GW光伏扶贫项目纳入第三批光伏扶贫项目补贴目录,占全国
,并同步报送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 二、申报信息 1. 享受中央财政补贴资金的光伏扶贫项目由国家有关部门实行补贴目录管理,不需要申请纳入清单;已经由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文公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