链补链强链”建设重点项目,按照贷款实际利息的30%、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给予一年贴息补助。(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18.对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项目,按照实际完成关键设备软硬件投资额的
20%、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给予补助。(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19.支持节能技术改造,对年节能量2000吨标准煤以上(含2000吨标准煤)的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包括打捆项目),每节约1
比重始终保持在70%以上。充分发挥就业补助资金、失业保险基金的作用,扎实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力争2023年城镇新增就业4000人。进一步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保持“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深入推进根治欠薪
量给予补助,补助标准为:尖峰负荷削减量×10元/千瓦/次×重庆市全年电力需求侧响应次数,尖峰负荷削减量最大不超过储能装机容量。鼓励新型储能应用示范。对在新区备案且建成投运的用户侧储能、分布式光储、充换
储一体化等项目,储能配置时长不低于2小时的,按照储能设施装机规模给予200元/千瓦时的补助,对单个项目的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在新区备案、建成投运且参与电网调度的独立储能项目,按“一事一议”给予
30%、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给予一年贴息补助。(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18.对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项目,按照实际完成关键设备软硬件投资额的20%、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给予补助
。(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19.支持节能技术改造,对年节能量2000吨标准煤以上(含2000吨标准煤)的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包括打捆项目),每节约1吨标准煤给予200元补助,单个项目补助不超过
、智慧城市等重点行业和特色领域的应用样板。遴选5家以上虚拟现实公共应用体验中心,对其建设费用给予一定比例的资金补助。(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18.严格化工园区管理。落实“十有两禁”要求,加快完善
2022年度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金额约为1,405.84万元,主要为远期结售汇业务损益及公司获得的政府补助等,上年同期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金额为8,180.80万元。
企业争取国家及自治区各项节能资金,落实各项节能补助政策。扩大政府绿色采购覆盖范围。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节能减排及绿色低碳循环产业的支持力度,加快信贷产品创新,扩大信贷产品投放规模,用好碳减排支持工具
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四、资金保障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有关生态文明专项、循环经济、废旧物资回收及资源综合利用等各项国家、自治区级财政补助资金和税收优惠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和投资机构对循环经济企业的金融
农村消费潜力。(三)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坚持创新引领,促进科技与产业精准对接,提升创新链产业链协同水平。实施创新能力提升行动。持续抓好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研发投入后补助等政策落实,开展国有企业
骨干企业或“链主”企业开展核心技术研发、培养创新团队、建设高水平研发机构、承担各级重大科技创新任务,研发具有市场竞争力和重大影响的技术和产品(装备),对新认定的自治区科技领军企业给予后补助资金支持,推动各类
,强化“点对点”、“一对一”精准服务,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应评尽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达标尽报”。强化对各旗县区和稀土高新区科技型企业培育目标绩效考核,精准实施后补助、税收优惠等惠企政策,构建政策引导
发展方面,国家层面不仅有资金补助,更是在政策方面予以大力支持。积极构建有利于促进资源高效利用和绿色低碳发展的财税政策体系,支持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国家层面就可再生能源补贴明确通过企业自查、现场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