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文件指出,申请补助资金的企业或个人必须符合《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佛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佛山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2019-2020 年)的通知》规定的范围和申报条件。
4月28日,萧山区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关于申报2023年度萧山区光伏发电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通知指出,对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装机容量在30KWp以上已建成企业的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自并网发电之月起按实际发电量给予
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20〕5号)文件要求,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2023年第3次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的拨付原则和顺序等相关情况
7月20日,秀洲区人民政府公布2021年度嘉兴市本级家庭屋顶光伏发电量(2020年并网)补助资金。根据《关于下达2021年度嘉兴市本级家庭屋顶光伏发电量(2020年并网)补助资金的通知(秀洲财经农[2023]8号) 》文件精神,
12月8日,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发改局发布《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光伏应用项目奖励和补助资金的通知》,2021年度光伏应用项目奖励和补助资金申报将在佛山扶持通平台上开展,请2018-2020年度建成并网的用户根据本通知准备相关材料,到佛山扶持通平台上进行申报。
12月8日,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发改局发布《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光伏应用项目奖励和补助资金的通知》,2021年度光伏应用项目奖励和补助资金申报将在佛山扶持通平台上开展,请2018-2020年度建成并网的用户根据本通知准备相关材料,到佛山扶持通平台上进行申报。
11月28日,广东省禅城区发改局下发关于开展2021年度禅城区光伏发电应用项目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其中,对2017—2018年在禅城建成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项目和地面光伏电站的各类投资者,按实际发电量补助0.15元/千瓦时,自项目实现并网发电的次月起连续3年进行补助。
11月24日,浙江云和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户用光伏项目补助资金安排公示,2021年-2022年1-9月户用光伏并网补助资金33.347万元,其中2021年4.955万元,2022年1-9月户用光伏并网补助资金28.392万元。
11月14日,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发改局发布《关于2021年禅城区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项目奖励和补助资金的批前公示》,共包含27个分布式光伏项目,总装机20.20717MW,涉及补助资金506.3849万元。
11月14日,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发改局发布《关于2021年禅城区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项目奖励和补助资金的批前公示》,共包含27个分布式光伏项目,总装机20.20717MW,涉及补助资金506.384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