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协鑫新能源(HK:00451)发布公告,公司子公司苏州协鑫新能源、苏州协鑫开发拟向江苏和盛出售高邮协鑫、南通海德新能源、邳州协鑫、宿迁绿能电力及苏州工业园区鼎裕全部股权,以及江苏协鑫海滨新能源60%股权。交易净额预计为人民币3.11亿元,所得款项将用于公司偿还债务。
(上海)科技有限公司,光、储行业关注或准备投资氢能的领军企业华为数字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协鑫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隆基氢能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以及氢能主流企业国家电投集团氢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林德公司、壳牌氢能、洺源科技(大连)有限公司、新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舜华新能源系统有限公司、苏州希倍优氢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喜玛拉雅氢能科技
集团于2020年12月31日的经审计财务报表后计算,集团的资产负债率将降低约1%,因此有效降低财务风险。 资料显示,江苏协鑫由苏州协鑫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全资拥有,而苏州协鑫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则为
收购苏州协鑫新能源约5.835%股权,代价为人民币12.19亿元。 于公告日期,苏州协鑫新能源分别由南京协鑫新能源及苏民睿能持有约94.165%及约5.835%权益。于该交易完成后,苏州协鑫新能源将由
下属广东金元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称广东金元)订立光伏电站购股协议,出售贵州中新能新能源、三亚协鑫新能源及苏州协鑫新能源持有的4座已营运光伏电站,总并网容量为约127MW。这是双方第二批电站交易
集团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对价合计为4.68亿元。
6月24日,协鑫新能源发布公告称:
苏州协鑫新能源、湖北协鑫新能源及苏州协鑫开发(作为卖方)与重庆绿欣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为国电投重庆公司的
协鑫新能源(00451)公布,于2021年7月5日,协鑫新能源的间接附属公司苏州协鑫新能源作为卖方与买方贵州西能电力建设有限公司订立第二批购股协议。 根据第二批购股协议,卖方同意(其中包括)出售
6月24日,协鑫新能源及保利协鑫能源联合公告,间接附属公司苏州协鑫新能源、湖北协鑫新能源及苏州协鑫开发(作为卖方)与重庆绿欣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为国电投重庆公司的直接全资附属公司,作为买方)订立第二批
6月24日,协鑫新能源及保利协鑫能源联合公告,间接附属公司苏州协鑫新能源、湖北协鑫新能源及苏州协鑫开发(作为卖方)与重庆绿欣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为国电投重庆公司的直接全资附属公司,作为买方)订立第二批
光伏电站购股协议,出售贵州中新能新能源、三亚协鑫新能源及苏州协鑫新能源持有的4座已营运光伏电站,总并网容量为约127MW。这是双方第二批电站交易事项,2020年12月,双方订立了首批187MW光伏电站
贵州中新能新能源、三亚协鑫新能源及苏州协鑫新能源持有的4座已营运光伏电站,总并网容量为约127MW。这是双方第二批电站交易事项,2020年12月,双方订立了首批187MW光伏电站交易协议。 本次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