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机制。研究建立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领域财政性资金稳定投入机制。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等市场化机制,鼓励采用能源费用托管等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模式,调动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完善资金
合作交流。 (二)资金保障机制。研究建立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领域财政性资金稳定投入机制。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等市场化机制,鼓励采用能源费用托管等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模式,调动社会资本参与公共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登记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以下简称本区
、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商务局)
(二)列入监管的重点用能单位自行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能源审计,并通过相关主管部门评审的,按实际委托费用的50%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5万元。由相关主管部门要求
给予一次性6万元补贴。(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商务局)
(二)列入监管的重点用能单位自行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能源审计,并通过相关主管部门评审的,按实际委托费用的50
第三方开展能源管理体系认证,首次通过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的,按实际委托费用的50%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10万元。(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商务局)
(四)支持用能单位建设
关键也是新的挑战。 作为巨大的能量消费体,智慧园区、大型公建、智慧工厂等的节能改造、智慧供能、能源物业、能源托管成为构建智慧能源体系的主流选择以及实现节能减排目标的重要领域。然而,在落实综合能源
长三角国际研发社区启动区,一座崭新的能源站已稳步运营近3个月。 蒸汽、电力、燃气等多种能源替代传统的空调系统,运行费用可节约20%以上,能源站全运营周期可达30年目前,该能源站已全面接入电力
、氢、气、电一体化综合能源补给站,每站补助250万元;独立占地固定式加氢站,每站补助200万元;撬装式加氢站,每站补助50万元。各级财政补贴合计不超过500万元/站,且不超过加氢站固定资产投资50
年度,补贴后销售价格不高于30元/kg的,补贴18元/kg。
五是贴息补贴修订了实施细则,按照原政策条文执行。
第一条【目的】 为推进我区新能源综合利用示范区建设,推动氢能产业发展,结合我区实际
,充分挖掘储能云的利用潜力,积极探索综合能源服务、绿电交易、需求响应、能源托管等新型商业模式,通过设备共享、资源共享和服务共享最大限度地发挥储能设备的利用价值,实现储能设备资源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 4.
经济的发展模式创新储能运营的体制机制,充分挖掘储能云的利用潜力,积极探索综合能源服务、绿电交易、需求响应、能源托管等新型商业模式,通过设备共享、资源共享和服务共享最大限度地发挥储能设备的利用价值,实现
托管等建筑节能创新模式的楼宇低碳节能项目,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 10%及以上的,每平方米受益面积补贴 10 元 。
( 五 )符合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示范的项目,采用太阳能光热的,每平方米受益面积
提高本区建筑能源利用效率和绿色建筑 发展 ;
(三)有利于调动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参与各方的 积极 性;
(四)有利于完善本区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管理体系。
三、支持范围 (政府投资项目除外)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