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21〕25号),为引导新能源理性投资、有序建设,现将2023年9月各省级区域新能源并网消纳情况公布如下。
9月22日16:48分,从黄岛发电公司传来喜讯,肩负着省公司殷切嘱托和寄予厚望的大唐山东发电公司首台大型集中式调峰储能电站——大唐黄岛100MW/200MWh独立储能电站成功并网,实现从电网侧送电一次成功、并网一次成功,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整套启动,黄岛发电公司自此结束了完全依赖火力发电的历史,大唐山东公司高质量发展再添新成员!
近年来,宁夏回族自治区新能源保持快速发展态势,2023年新增装机规模410万千瓦。目前,全区新能源装机规模3453万千瓦,占统调总装机的53.4%,在推动自治区能源加快转型的同时,也加大了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难度。根据新能源功率预测,提前预警9月5日全区将迎来持续大风天气,午间风、光叠加影响新能源消纳困难,电网企业提前谋划,加强协同配合,多措并举全力保障新能源消纳和电力运行安全。
新能源资源的随机波动性、间歇性,新能源发电并网设备的低抵抗性、弱支撑性客观存在。为维护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调频、调峰、调压、备用、黑启动等辅助服务需求日益增加。因此,随着新能源渗透率提升,需要探索
7月19日辽宁省发改委发布了关于《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建议的公告。通知指出,扩大执行范围除国家有专门规定的电气化铁路牵引用电、农村地区广播电视站无线发射台(站)、转播台(站)、差转台(站)、监测台(站)外的用电容量在100千伏安及以上的工商业用户执行分时电价。其中,机关、部队、铁路(包括地下铁路、城铁)、医院可以选择执行,选定后原则上1个日历年保持不变。
近日,广东电力公司公布了《广东省(不含深圳)2023-2025 年新能源可接入容量预测分析(2023 年第二季度)》,将113个地区、县的新能源接入预警等级分为:“绿色、黄色、红色”3 种颜色标识。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21〕25号),为引导新能源理性投资、有序建设,现将2023年5月各省级区域新能源并网消纳情况公布如下。
6月27日,新疆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2022年可再生能源消纳配额交易前数据公布的通知,详情如下:原文如下:关于2022年可再生能源消纳配额交易前数据公布的通知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
2022年1月,《关于促进制造业有序转移的指导意见》出台,明晰了“十四五”期间制造业转移和承接的重点产业和模式路径,明确了西部地区为重要的产业承接地。“双碳”目标下,西部地区新能源发展将迎来巨额增量,新能
12月22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关于做好2023年电力中长期合同签订履约工作的通知》,文件指出,完善绿电价格形成机制。鼓励电力用户与新能源企业签订年度及以上的绿电交易合同,为新能源企业锁定较长周期并且稳定的价格水平。绿色电力交易价格根据绿电供需形成,应在对标当地燃煤市场化均价基础上,进一步体现绿色电力的环境价值,在成交价格中分别明确绿色电力的电能量价格和绿色环境价值。落实绿色电力在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