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建设厅办公室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省能源局省扶贫开发办公室综合处关于开展智能光伏试点示范的通知》要求,为认真做好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示范内容
(一)支持培育
项目申报材料转报省经信厅。省经信厅将会同同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能源、扶贫主管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和专家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确定我省推荐企业和项目。
附件:1.智能光伏试点示范申报书
经信厅办公室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 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省能源局 省扶贫开发办公室综合处关于开展智能光伏试点示范的通知》要求,为认真做好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2日前把经各区经信部门初审推荐的项目申报材料转报省经信厅。省经信厅将会同同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能源、扶贫主管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和专家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确定我省推荐企业和项目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扶贫开发办公室进行实地考察和初审,根据评审结果推荐企业和项目,并出具推荐意见函。请各市于10月12日前,将推荐意见函连同申请材料
(包括纸质版一式三份和电子版光盘)通过EMS寄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产业处。
三、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农村厅、省能源局、省扶贫开发办公室组织评审后,将评审结果报工业
(含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和骑缝章的胶装纸质版、盖章扫描电子版、电子可编辑版)于10月12日前交至我局资源综合利用和电力处(市民中心C3117室),并做好现场考察和专家评审答辩准备
。
具体内容如下: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工信部智能光伏试点示范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关于开展智能光伏试点示范的通知》(工信厅联电子函〔2019
专家评审答辩准备;
二、审核安排:我局预计联合市住房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扶贫协作和合作交流办等部门于10月14-15日开展现场考察,16日开展专家评审,17-18日
国家能源局《能源技术十三五规划》,我局组织开展了能源领域重点技术、产品和设备征集工作,经各市能源主管部门、省属单位、有关行业协会学会组织推荐,专家评审,官网公示,确定了入围名单。现将《山东省能源领域重点
近日山东省能源局公布了第一批能源领域重点技术、产品和设备目录,涉及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电力、智慧节能及能源综合利用等多个领域,包含多项光伏技术。
关于公布山东省能源领域重点技术、产品和设备目录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
关于开展智能光伏试点示范的通知
工信厅联电子〔2019〕200号
各省
、扶贫主管部门进行实地考察和专家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推荐企业和项目,并出具推荐意见函。推荐意见函连同申报材料(包括纸质版一式两份和电子版光盘)于2019年10月20日前通过EMS或机要交换寄至工业和
9月20日,工信部官网发布《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关于开展智能光伏试点示范的通知》。
《通知》明确
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关于开展智能光伏试点示范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和城乡建设
部办公厅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关于开展智能光伏试点示范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
一体化应用项目(BIPV)优先支持。
(二)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同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能源、扶贫主管部门进行实地考察和专家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推荐企业和项目,并出具推荐意见函
,顺利完成了服务业发展局和能源局新机构组建运作,不折不扣执行机构改革的决定。
二、应对下行压力,强化经济监测和重大项目推进,力促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
(一)认真履行全市经济运行监测和综合管理部门职责。优化
研究通过专家评审。推动杭州湾新区创建浙沪(宁波)合作示范区,组织制定建设方案。
(三)加快推进四大建设。强化整体谋划,成立四大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全市大湾区大花园大通道建设工作推进会,印发专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