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30日,河南新能源富余电力首次参与省间现货日前市场交易,首笔售电交易成功达成,成交最大电力50万千瓦,电量153万千瓦时,其中风电140.5万千瓦时、光伏12.5万千瓦时。 新能源富余电力参与省间现货市场
2024年11月,国家能源局核发绿证12.05亿个。其中,风电6.50亿个,占53.93%;太阳能发电2.05亿个,占17.01%;常规水电2.46亿个,占20.45%;生物质发电1.03亿个,占8.55%;其他可再生能源发电82万个,占0.07%。基本完成对
12月11日,陕西发改委发布《关于2025年电力市场化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指出,大力支持可再生能源、新型主体发展。扩大风电、光伏及丰水期富余水电交易电量规模,完善适应可再生能源参与的市场交易机制,鼓励发电企业与用户签订多年期合同。鼓励新型主体参与现货市场,适当拉大峰谷分时价差,为新型储能、虚拟电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等新型主体发展创造条件,助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
近日,安徽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安徽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方案(2025年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文件提出,平价新能源企业(含分布式)原则上均应参与市场交易,参与交易前需取得发电业务许可证或符合豁免条件,完成市场准入注册。集中式新能源直接参与交易;分布式光伏可由虚拟电厂(仅能源聚合类,下同)聚合参与交易,6MW及以上的分布式光伏可直接参与交易。
近日,安徽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安徽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方案(2025年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文件提出,平价新能源企业(含分布式)原则上均应参与市场交易,参与交易前需取得发电业务许可证或符合豁
2024年9月,国家能源局核发绿证4.77亿个。其中,风电1.11亿个,占23.17%;太阳能发电7044万个,占14.76%;常规水电2.56亿个,占53.66%;生物质发电3952万个,占8.28%;其他可再生能源发电62万个,占0.13%。
10月18日,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发布了关于印发《西北区域跨省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的通知。西北区域跨省电力中长期交易是指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及西北外送直流配套电源所属控制区在西北电网区域内通过联络线路开展的跨省份或跨控制区的电力中长期批发交易。
9月18日,江苏省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开展江苏分布式新能源聚合参与省内绿电市场交易试点入市相关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江苏分布新能源聚合参与绿电市场的经营主体包括分布式新能源、分布式新能源聚合商、电力用户、售电公司等。
9月13日,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公开征求《福建省2024年度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文件提到,福建省2024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消纳责任权重为23.4%,非水电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为11.5%。
9月5日,国家能源局印发《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和交易规则》的通知。(简称“规则”)。《规则》指出:适用于我国境内生产的风电(含分散式风电和海上风电)、太阳能发电(含分布式光伏发电和光热发电)、常规水电、生物质发电、地热能发电、海洋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电量对应绿证的核发、交易及相关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