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合盛硅业发布公告,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合盛集团关于其所持部分公司股份办理质押及解质押业务的通知,本次股份质押数量与解除质押数量均为2,9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0.6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25%。公告指出,截至本公告日,合盛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罗立国、罗燚、罗烨栋合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69,105,2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3.52%。
公告显示,公司控股股东京运通达兴及其一致行动人冯焕培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1,109,998,6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97%,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数量60,000,000股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公司股份数量240,000,000股,占合计持股总数的21.62%。
10月17日,合盛硅业发布公告,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合盛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罗烨栋关于其所持部分公司股份办理质押及解质押业务的通知,本次质押股数合计为24,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合计为2.07%,质押融资资金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截至公告披露日,合盛硅业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合计质押股数为433,793,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6.69%。
公告指出,公司控股股东协鑫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66,303万股,占所持股份比例46.85%,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1.33%,对应融资余额10.59亿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136,303万股,占所持股份比例96.32%,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3.30%,对应融资余额48.17亿元。协鑫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还款资金主要来自于自身经营或投资收益,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9月26日,合盛硅业发布公告,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罗燚关于其所持部分公司股份办理质押业务的通知,本次质押股数为2,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22%,质押融资资金用途为生产经营。公告显示,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合盛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罗立国、罗燚、罗烨栋合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69,105,2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3.52%。
9月25日,晶科科技发布公告,公司接到控股股东晶科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获悉其将持有的部分本公司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本次接触质押股份为289,255,347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8.10%。公告显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晶科科技控股股东晶科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为853,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90%。本次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后,晶科集团累计质押公司股份222,000,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额的26.01%,占公司总股本的6.22%。
9月23日,合盛硅业发布公告,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罗燚关于其所持部分公司股份办理质押业务的通知,本次质押股数为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34%,质押融资资金用途为生产经营。公告显示,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合盛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罗立国、罗燚、罗烨栋合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69,105,2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3.52%。
9月22日,晶科科技发布公告,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晶科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获悉其将持有的部分本公司股份办理了延长质押期限手续。本次质押延期股份数量(股)为84,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37%。
9月5日,中来股份发布公告,于近日接到公司股东林建伟先生将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进行质押的通知,本次质押数量26,0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14.59%,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39%,质权人为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质押用途为履约担保。公告同时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建伟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质押后质押股份数量为94,8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29.22%,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8.70%。
9月2日,东方日升发布公告,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林海峰先生的通知,获悉林海峰先生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进行质押及解除质押。东方日升表示,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的个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本次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公司治理产生不利影响,亦不会出现因股份质押风险致使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