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实行项目缓批限批、能耗等量或减量替代。强化能耗及二氧化碳排放控制目标分析预警,严格评价考核。加强甲烷等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管控。
(五)大幅提升能源利用效率。深入推进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等重
清缴。健全碳汇补偿和交易机制,加快培育碳减排服务业。完善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推广一站式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模式,促进节能服务行业发展。
十三、切实加强组织实施,统筹协调督查和考核
(三十四)强化
:
支持绿色制造体系建设。
对获评国家级重点用能行业能效领跑者企业,给予一次性补贴80万元。对列入工信部绿色制造示范名单的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按照省级奖励的20%给予一次性奖
补。对评为省级绿色工厂的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纳入国家绿色制造示范名单的绿色工厂、绿色产品在省级实际奖励的基础上给予配套50%扶持。
鼓励节能诊断绿色技改。
节能诊断试点企业委托节能诊断
设立新能源装备制造业产业基金,对新能源装备制造项目,特别是延链补链、填补产业空白的关键零部件配套项目,给予投资补助或贷款贴息支持;对认定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给予分类奖励;对区内新能源装备制造企业上市的
参与制定新能源装备行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区内新能源装备制造企业,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和补助。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按照上年度研发投入强度及增量增幅,对新能源装备企业给予资金奖补
,有效支撑中央企业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研究实施绿色低碳技术重大创新成果考核奖励,激励中央企业扩大绿色低碳首台(套)装备和首批次新材料应用。推动中央企业实施绿色低碳领域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示范工程,发挥
如期高质量完成目标任务。
(三)加强考核约束。国资委将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纳入中央企业考核评价体系,对工作成效突出的企业予以表彰奖励。对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不力、未完成目标的企业实行通报批评和约
管理、协调考核。开展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考核结果经省人民政府审定后,交由干部主管部门作为对市级人民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对考核结果为超额完成的地区通报表扬,并给予一定奖励;对
总量和强度控制指标体系。推动将用水总量控制指标落实到具体河流和水源。分解落实并考核县级以上地方各级行政区万元GDP用水量、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等指标。强化用水定额在规划编制、取水
,逐年提高利用比例,并严格考核。
(三)做好地下水采补平衡。加强黄河流域地下水开发利用管控,实施重点区域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加大中下游地下水超采漏斗治理力度。统筹考虑地下水、地表水联合配置与时空合理
和强度控制指标体系。推动将用水总量控制指标落实到具体河流和水源。分解落实并考核县级以上地方各级行政区万元GDP用水量、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等指标。强化用水定额在规划编制、取水许可
,逐年提高利用比例,并严格考核。
(三)做好地下水采补平衡。加强黄河流域地下水开发利用管控,实施重点区域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加大中下游地下水超采漏斗治理力度。统筹考虑地下水、地表水联合配置与时空合理利用
、净土保卫战,2019年、2020年连续两年在国家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等级,人民群众源自优美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全省细颗粒物 (PM2.5)平均浓度44.8微克
蓝天白云逐渐成为常态;地表水国考 断面优良水质比例达到66.2%,劣Ⅴ类断面全面消除,白洋淀水质实现全域Ⅳ类、局部Ⅲ类,北京密云水库和天津于桥水库上游河流出境考核断面水质保持Ⅱ类以上,有效保障了京津
)产品销售奖励力度,鼓励用户率先使用省内高端装备,树立30个省级工业五基产品一条龙示范应用典型。瞄准人工智能、量子信息、生命健康、空天、深海等前沿领域,实施一批前瞻性、战略性重大科技项目,超前部署前沿技术和
、科研院所科研潜力释放与企业需求紧密结合新机制。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制造业企业年度研发投入增量部分按照一定比例予以奖励。
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聚焦6+5+N重点领域,完善产学研紧密结合、多主体
实现大规模工业化互联网定制,分布式光伏电站实现监控运维云服务平台全接入。
实施光伏+人才引育工程。建立有效的人才培养、引进和奖励机制,在安家落户、出入境、医疗保障等方面为光伏+领域高端人才提供优质服务
、市卫生计生委、市体育局、市旅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综合执法局和市机关事务局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协调推进全市光伏+推广应用工作。市光伏办牵头建立光伏+推进工作开展情况的年度考核机制,市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