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规划引领。将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导向和目标要求全面融入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强化各类发展规划、专项规划的支撑保障。加强各级各类规划间的衔接协调,构建碳达峰、碳中和“1+N+X”政策体系。(四)优化
、绿色供应链创建,制定重点行业绿色制造地方标准,构建绿色制造体系。四、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九)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严格控制能耗强度,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加强产业布局、结构调整、节能
碳达峰碳中和产业化示范项目。加快用能结构低碳升级,推进煤改气、煤改电,鼓励工业厂房、园区开展屋顶光伏应用,力争工业新建标准厂房屋顶光伏全覆盖。加快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实施绿色制造工程,推进工业绿色设计
屋顶光伏应用,力争工业新建标准厂房屋顶光伏全覆盖。15.加快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实施绿色制造工程,推进工业绿色设计,培育龙头企业打造绿色供应链。建设绿色低碳工业园区和绿色低碳工厂,到2025年建成绿色低碳园区
。
3.安排专项资金,对镇(街道、园区)的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进行量化考核,并给予一定的奖励,具体奖励细则另行制订。
二、聚焦数字赋能,加快数字经济一号工程
(五)加快产业数字化智能化改造
1.对
万元的奖励;对浙江省和宁波市管理创新提升标杆企业给予每家最高50万元和10万元奖励。
2.提升制造业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围绕企业管理、智能制造、数字经济、精益生产等重点领域,安排专项培训资金开展
企业,根据权重高低最高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对规下样本企业2022年营业收入增速超过平均增速,根据权重高低最高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3.安排专项资金,对镇(街道、园区)的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进行量化考核,并
提升标杆企业给予每家最高50万元和10万元奖励。2.提升制造业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围绕企业管理、智能制造、数字经济、精益生产等重点领域,安排专项培训资金开展制造业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十二)提升
绿色制造体系。实施工业节能技改工程,加快推广应用先进节能低碳工艺技术和装备。加快建设技术需求及技术创新供给市场服务平台,推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编制发布江苏省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产品目录,推动重点行业低挥发性
有机物含量原辅料和产品替代。依托相关专项资金,支持企业加强绿色低碳技术、智能技术、数字技术等研发推广和转化应用,提升餐饮、居住、出行、物流、商品生产等领域智慧化绿色化水平。(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
涉企征信数据的归集使用,为工业企业融资提供征信服务,重点做好政策性担保等配套支持,进一步提升企业获贷能力;组织成立金融驿站服务团队,在各重点街道、产业园区设立金融驿站,为工业企业提供专项融资产品对接服务
中小企业专项实施方案的实施期限至2025年年底,为企业提供优惠利率的短期流动性支持。(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市国资委、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深圳证监局,各区
贯彻落实制造强国、网络强 国战略,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教育活动,广泛普及工业和信息化领域 节能低碳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全面推行绿色制造,开展节能低碳技术和产品示范应用,增强节能低碳产品供给能力。鼓励地方
目录(2021)》以及应用指南与案例宣贯为重点,实施技术交流、业务培训、标准宣贯和供需对接等活动,推广节能降 碳和绿色制造典型模式、优秀案例等,宣传绿色数据中心建设先进 经验,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推行
浙江制造精品的企业,每项给予10万元奖励。通过验收的省重点技术创新专项项目,给予10万元/个奖励。通过省级工业新产品(新技术)鉴定的项目,给予2万元/个奖励(同一年度单个企业最高奖励不超过3个)。(责任
:县经信局)
7.构建绿色制造体系。支持规上工业企业开展年节能量30吨标准煤以上或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4%以上的绿色改造项目,项目实际投资在100万元(含)500万元、500万元(含)以上的,分别按实际
适度电量支撑转变。推进重燃重大专项建设,配合上海LNG站线扩建项目再建设约160万千瓦燃机。结合城市重点区域开发,选择冷、热、电负荷较为集中的项目推广天然气分布式供能。到2025年,全市天然气发电机组
达到1250万千瓦。
三是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可再生能源向集中与分布式并重转变。实施光伏+专项工程,结合土地和屋顶资源,分行业、分领域推进光伏发展,力争光伏新增规模270万千瓦。近海风电重点推进
。
1.推动生产方式数字化转型。深化大数据、人工智能、5G、工业互联网、数字孪生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赋能绿色制造。支持企业开展智能+绿色协同改造,建设绿色智能工厂。推动建立重点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低碳
大数据发展局等市级有关部门配合)
2.推动能源消费低碳化转型。实施钢铁、建材、有色、化工等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升级专项行动,到2025年全市工业重点行业建成产能全部达到能效基准水平、30%以上达到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