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投放,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服务制造业设备更新改造。建立健全绿色(转型)项目库动态管理机制,为降碳节能、低碳能源、低碳城市、绿色交通、低碳农林业等领域项目提供融资对接服务,加大绿色信贷投放。按照国家和省
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引入社会资本,拓宽资金渠道,探索建立多元投入机制。大力发展绿色金融,探索区域性项目金融支持模式,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有序推进绿色信贷,发行绿色债券,稳步推进环境污染
绿色化配置,有条件的地方可通过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支持绿色信贷发展。鼓励地方政府通过多种方式降低绿色债券融资成本。积极发展绿色股权融资、绿色融资租赁、绿色信托等金融工具,有序推进碳金融产品和衍生工具创新
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三、政策保障(一)构建政策支撑体系。构建与碳达峰、碳中和相适应的投融资体系。鼓励金融机构通过绿色信贷、绿色基金、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等金融工具支持碳达峰目标实现。严格落实
、绿色银行评级评价等基础制度建设,探索制定中小银行环境信息披露、绿色信贷产品、绿色保险产品等标准。深化绿色项目贷款提升行动,探索设立绿色低碳发展基金,推动碳林贷、排污权抵押贷款等金融产品增量提质扩面
参与的原则,加大节能降碳相关资金统筹力度,创新财政资金支持方式,支持碳达峰重大行动、重大试点、示范工程和能力建设。鼓励金融机构支持试点城市建设,综合运用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等金融工具,按市场化
机制。加快建设全球绿色金融和可持续金融中心,大力发展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等绿色金融。研究建立“创绿”指数,实施绿色企业和项目绩效评价、绿色诊断。加强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体系建设。 23.加强科技支撑
交通、低碳农林业等领域项目提供融资对接服务,加大绿色信贷投放。推动融资租赁服务工业、教育、科技、医疗等重点领域设备更新。鼓励银行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适当降低乘用车贷款首付比例,合理确定
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租赁、绿色基金、绿色保险等各类金融资本,促进金融更好服务上海产业绿色发展,推动金融资源向绿色低碳领域加快聚集,实现为政策制定提供决策参考,为合作伙伴提供金融需求;加强产融协同
试点与推广应用,做大绿色低碳产业规模;3.丰富配套资源,积极构建产业绿色金融新生态。加强政策创新,推动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租赁、绿色基金、绿色保险等金融资源与绿色低碳产业政策有效衔接,推进标准制
产品和服务,为试点建设引流资金。探索建立完善的绿色信贷体系,通过建立绿色发展基金、低碳转型基金、生态保护基金等撬动社会资金。完善针对市场主体的政策,如绿色金融、绿色税收、绿色补贴、碳排放交易等,发挥市场
基金、绿色债券、绿色信贷、碳交易等绿色金融工具,持续加大财政对碳达峰碳中和重大项目、重点企业的支持力度。按市场化方式探索创建高新区绿色产业投资基金,发挥基金杠杆放大作用,引入各类社会资本,支持绿色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