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良节能同时公告,公司决定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现经综合考虑外部客观环境、市场环境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发展战略等多种因素,并经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和审慎论证分析,公司决定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
近日,新建江山上铺仓库(厂房)及托盘制造厂屋面BIPV光伏项目光伏组件设备采购宣布终止。公告显示,截至2025年10月14日15时30分,共有三家单位成功报价,分别为: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唐山海泰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晶澳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但经审查,参与本次投标的三家单位所报价格均超出了《新建江山上铺仓库(厂房)及托盘制造厂屋面BIPV光伏项目光伏组件邀请询价公告》中明确规定的最高限价0.7元/瓦,故项目中止。
琏升科技表示,公司终止本次重组事项是经公司审慎研究和充分论证后作出的决定,不存在公司及相关方需承担相关违约责任的情形。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琏升科技承诺自终止本次重组事项公告披露之日起的一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根据琏升科技此前披露的公告,此次交易还涉及中兴系。
有投资者提问:“请问永清环保在2024年发布公告签订印尼EPC 2.7亿元合同,而在2024年定期报告显示合同终止,请详细说明具体情况,是否为虚假合同。”
10月14日晚,琏升科技公告,公司原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兴储世纪69.71%股份,同时向海南琏升科技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鉴于交易各方未能就交易价格等核心条款达成一致,经审慎研究并与交易对方协商,公司决定终止本次交易事项。
云南省建水县人民法院近日发布公告,裁定批准建水县奥特斯维光伏发电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正式终止其重整程序。资产处置曾是奥特斯维破产进程中的最大难题。业内分析指出,奥特斯维的重整案例为同类企业提供了资产盘活范本,但其低价拍卖的资产与表决分歧,也凸显了行业寒冬下债权债务处置的复杂性。
近日,有投资者在深交所互动易向永清环保提问:永清环保在2024年发布公告签订印尼EPC2.7亿元合同,而在2024年定期报告显示合同终止,该合同是否为虚假合同?永清环保回复称,2024年3月公司控股孙公司与印尼德信钢铁签署的2.7亿元分布式光伏项目合同真实合法,签约后已开展现场勘测、方案设计等前期筹备工作并于2024年8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融资性保函申请进展。终止事宜与对方友好协商并合规披露,对公司经营无重大影响。
公告显示,因市场环境发生显著变化及各方战略调整,经建艺正耀各股东研判及磋商,拟签订《单晶硅项目投资合作终止协议》并注销建艺正耀。
10月9日,*ST建艺发布公告称,经广东建艺正耀新能源有限公司各股东研判及磋商,拟签订《单晶硅项目投资合作终止协议》并注销建艺正耀。根据彼时公告,公司计划由全资子公司广东建艺平远产业园有限公司与广东正耀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平远县绿洲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三方共同出资1亿元,设立建艺正耀,以具体实施年产3000吨单晶硅棒项目。
日前,云南省建水县人民法院发布公告,根据建水县奥特斯维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管理人的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七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建水县奥特斯维光伏发电有限公司重整程序。该公司注册资本高达1.5亿元,主攻光伏电站投资与运营,是光伏产业快速发展时期的典型企业代表。然而,因近年经营不善,公司陷入债务危机,于2022年初被申请破产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