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新能源营运车辆推广力度,推动城市公共交通工具、城市物流配送车辆、机场与铁路货场作业车辆逐步实现电动化、新能源化、清洁化。加快推进加气站、充电桩、换电站、加氢站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提高城市纯电动和
。协同佛山市率先在全国开展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运营推广工作,共推广1500余辆氢能公交车、物流车商业化运营,运营里程超过1500万公里。四是氢能供应能力不断增强,我市目前拥有两个纯加氢站,分别位于佛山
、合资、租赁等方式,建设直达用户的天然气供气专线,直接联通主干管网,保障用户稳定用气。第六节实施能源民生工程(一)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十四五”期间,我市将大力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全力推进公交电动
电站,含8台90千瓦充电桩;仁里电动公交充电站(15台充电桩)、射洪市城南客运站充电站(5台充电桩)、蓬溪县客运站充电站(5台充电桩)已分别建成投入使用;安居客运站充电站(6台充电桩)、安居两中心五馆
装备,全市1247辆出租汽车、1214辆驾培教练车均使用CNG燃料;505辆公交车全部使用清洁能源和新能源;全市农村客运使用CNG和混合燃料车辆660辆,占农村客运车辆的74%。(三)能源基础设施建设
增长 110%,纯电动汽车成为主流。持续推进绿色港口、码头、机场建设。
相关委办局领导为获评工信部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绿色产品、绿色数据中心的绿色制造示范单位代表授牌。勉励他们继续
效率。轨道交通出行更加便利,城市轨道运营线路总里程达 831 公里。共优化 347 条公交线路,公交到站预报准确率达到 97%。道路交通加速电气化转型,新能源汽车年推广量为 25.4 万辆,较上年
。在重型卡车、船舶、港口设备等领域,加快推行LNG、纯电动、氢燃料电池等动力替代。深化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推动构建公交优先、高效衔接、便捷舒适的城市绿色低碳出行体系。到2025年,全省
,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参与城市公共交通治理,优化互联网+出行交通信息服务平台。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大力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鼓励纯电动、混合动力等清洁能源车、船应用。加快港口装卸机械技术升级改造,全面
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保障城乡居民用能需求和用能价格处于合理水平,不断提升能源普遍服务水平。
第三节 发展目标
经过十四五时期的建设和发展,全市能源结构优化升级取得明显成效,能源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
%;基本形成纯电动为主、插电混合动力为辅、氢燃料示范的发展格局;建成公用、专用、自用等各类充电桩23.7万个、充电站4750座,换电站180座;实现新能源汽车在重点区域公务出行、城市物流、零碳园区
、轻卡等系列,推进产品高端化,持续提升在轻卡领域的全国领先地位;重点发展重型卡车、重型专用车、核心零部件和新能源商用车,打造在重型新能源货车领域的发展特色;加强纯电动平台以及智能驾驶集成与控制技术研发与
建设。加快交通工具绿色更新迭代。推广应用高能效、低排放的交通运输装备,促进混合动力、纯电动、燃料电池汽车等新能源车辆的推广应用,积极推进新能源动力船舶发展。到2025年,除保留必要应急救援和抢险救灾
车辆外,新增和更新公交车辆新能源及清洁能源占比100%,新增和更新巡游出租车清洁能源及新能源占比80%。加快氢能在交通行业的推广应用,支持青岛港建设“中国氢港”。配合推进加气站、加氢站、标准化充换电站
检测互认、中试共用、互为仓储的合作机制,促进产业集聚集群发展。推进锂电终端产品本地示范应用。在城市公交、物流、景区、学校、医院等领域大力推广使用锂电储能设备,打造以绿色、电动为主元素的锂电示范应用区
在遂宁经开区、遂宁高新区;定位于电动遂宁绿色遂宁试点示范中心机锂电池研发制造高地。全域配套是指其他各地因地制宜,全面协同发展,合力建设世界锂都。理体制机制,提升运营水平和服务能力。
文件提出发展重点
制造基地。 专栏5:新能源汽车及矿用车 乘用车。重点发展续航里程400公里以上的新能源轿车和SUV,2025年产能达到5万辆,产能利用率达到30%以上。 重型牵引车。重点发展N2类和N3类纯电动货车,力争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