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民移〔2020〕11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一、扶持对象1.本县内经核定登记在册的大中型水库直补移民(以下简称移民);2.本县内列入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范围的
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落实。提请省政府出台《山东省小清河航运管理办法》。规范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做好中期评估。深化政务公开,提升交通运输部门公信力。持续推进扫黑除恶
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产业发展)支持电子信息产业方向项目入库的通知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库管理办法(试行)》(粤财预〔2018〕263号)、《关于
印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经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工〔2019〕115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印发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库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工信办函〔2020〕25号)等要求,现组织省级
方法,充分运用行政、经济、宣传教育等多种手段,强化节能降碳的刚性约束。根据《浙江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评价管理办法》,以四色码与五星级作为依据,激励促进全县各级公共机构在“双碳”工作中有效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广泛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确保实现节能降碳目标。
方法,充分运用行政、经济、宣传教育等多种手段,强化节能降碳的刚性约束。根据《浙江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评价管理办法》,以四色码与五星级作为依据,激励促进全县各级公共机构在“双碳”工作中有效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广泛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确保实现节能降碳目标。
发电机组和新型储能进入及退出商业运营管理,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促进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国家能源局组织对《发电机组进入及退出商业运营管理办法》(电监市场〔2011〕32号)进行修订,形成《发电机组进入及
。《发电机组进入及退出商业运营管理办法》(电监市场〔2011〕32号)、《国家能源局关于取消机组进入商业运营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监管〔2015〕18号)同时废止。已出台文件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安全稳定运行,国家能源局组织对《发电机组进入及退出商业运营管理办法》(电监市场〔2011〕32号)进行修订,形成《发电机组进入及退出商业运营办法(征求意见稿)》。原文如下: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公开
征求《发电机组进入及退出商业运营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为规范发电机组和新型储能进入及退出商业运营管理,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促进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国家能源局组织对《发电机组进入及退出商业运营管理办法
4月26日,四川发改委发布关于征求《四川省光伏、风电资源开发管理办法》意见的函,意见稿指出,未纳入项目库管理的集中式光伏发电、风电项目,市(州)及各县(市、区)不得擅自授予开发权,电网企业不予办理
多能互补、充足可靠的电力供应体系。在广泛征求相关省级部门和市(州)意见基础上,我们研究起草了《四川省光伏、风电资源开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次征求意见为2023年4月27日
4月26日,四川发改委发布关于征求《四川省光伏、风电资源开发管理办法》意见的函,意见稿指出,省人民政府对光伏、风电资源开发权进行统一管理,授权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全省集中式光伏、风电资源开发归口管理和
开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次征求意见为2023年4月27日—2023年5月12日,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提出意见建议,以便进一步修改完善。感谢您的
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财建〔2020〕4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20〕5号)、《财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