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建筑绿色发展,规范建筑绿色发展市级奖励资金示范项目管理,根据《北京市建筑绿色发展奖励资金管理办法》(京财经建〔2022〕2185号),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财政局研究制定了《北京市建筑绿色发展奖励资金
建筑绿色发展奖励资金(以下简称“市级奖励资金”)项目管理,强化项目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根据《北京市建筑绿色发展奖励资金管理办法》(京财经建〔2022〕2185号)、《北京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
项目开发建设运营管理办法,统筹交通领域光伏项目的开发、建设、运营、产业链协调管理,建立以市场化竞争配置为主的项目开发管理机制。支持引入有实力的第三方新能源企业打包式、跨行业承接交通领域光伏改建项目,平衡项目
技术标准要求、设计施工安装的技术细则、验收运营维护的管理办法,建立完善交通+光伏标准体系,系统、全面推进交通+光伏协同发展。建立健全交通领域光伏项目安全生产保障体系,通过标准规范明确建筑物荷载、寿命
一定比例的工业用地用于园区标准厂房建设,支持由政府和主平台运营公司投资建设标准厂房,加强标准厂房建设的规范化管理,制定标准厂房建设规定、计划和项目入驻管理办法,支持企业“拎包入住”。〔各县(市、区
一定比例的工业用地用于园区标准厂房建设,支持由政府和主平台运营公司投资建设标准厂房,加强标准厂房建设的规范化管理,制定标准厂房建设规定、计划和项目入驻管理办法,支持企业“拎包入住”。〔各县(市、区
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做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七、请灵武市环聚新能源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贴资金的公示根据《海曙区节能降耗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海发改〔2023〕7号)规定,经光伏发电项目投资方申报,相关乡镇(街道、园区)初审,区发改局审查。拟同意拨付2022年度
6月16日,山西省能源局根据《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管理办法》,在各市和相关企业申报的基础上,省能源局组织了源网荷储一体化试点项目评估,优选出相对成熟的项目9个,共规划风电44.29万千瓦、光伏
45.67万千瓦,负荷94.7万千瓦,同时配套新型储能15.35万千瓦。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此前,5月30日,山西省能源局印发《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管理办法》,文件明确,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通过
上述投资项目的协议解除、合同主体变更等相关进展情况,迟至2022年8月23日才在公告中对涉及情况予以披露,未保持信息披露的持续性和一致性。上述情形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
披露不准确。皇氏集团在2022年8月23日、25日关于参与光伏项目相关事项的公告中,未说明上市公司在光伏项目中的投资和回报模式,涉及信息披露不完整。上述情形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办理流程原则上以产业政策奖补资金兑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为准,具体流程由各申报指南确定,相关奖补项目可根据实际进行调整,及时公告。(二)落实部门主体责任。各产业扶持政策,均由一个部门牵头负责政策编制、兑现
违规收取项目保证金等方式,增加企业不合理投资成本。据悉,该办法是2022年11月国家能源局《光伏电站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出台后,全国首部省级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对宁夏进一步落实国家政策、规范集中式光伏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水利厅、林业和草原局,各市发展改革委、宁东管委会经济发展局,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区光伏项目管理,按照国家《光伏电站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