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能源〔2025〕357号)《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2023年版)》《电力负荷管理办法(2023年版)》《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行动方案(2024一2027年)》等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一
的经营主体。1.虚拟电厂运营商注册(1)虚拟电厂运营商市场注册条件和流程参照《售电公司管理办法》,具体按照贵州电力市场注册管理工作制度和虚拟电厂运营管理规定执行。(2)虚拟电厂运营商注册时应明确其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能源规划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健全能源规划制度体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有关规定,国家能源局修订形成
了《能源规划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1.请登陆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cn)首页“互动交流”板块,进入“意见征求”专栏,提出意见建议
光伏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安发改规〔2024〕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
2024年,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了《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其中规定了户用分布式光伏、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以及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的发电上网模式,当选择自发自用、余电不上网的
25万千瓦光伏项目。详情如下:关于拟纳入天津市2025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方案项目的公示按照《天津市风电光伏发电开发管理办法(试行)》(津发改能源规〔2025〕2号)要求,在组织各区申报、严格材料
:按照《天津市风电光伏发电开发管理办法(试行)》(津发改能源规〔2025〕2号)要求,在组织各区申报、严格材料审查的基础上,通过电力接入消纳评估、部门联审、专家评审等,确定拟纳入2025年开发建设方案的
各光伏投资主体: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能发新能规〔2025〕7号)、《关于贯彻落实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苏发改规发〔2025〕2号)要求
具体内容、奖励情况、排查和治理措施、效果评估等应向全体员工公开,接受广大员工监督。 四、管理要求 (一)电力企业应按照《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规定,落实从业人员报告事故隐患的奖励支出
公布苏州市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可开放容量的通知各光伏投资主体: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能发新能规〔2025〕7号)、《关于贯彻落实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的
为加强能源规划管理,规范规划编制工作,保障规划有效实施,发挥能源规划对能源发展的引领、指导和规范作用,国家能源局修订形成了《能源规划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指出:能源规划包括全国
征求《能源规划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健全能源规划制度体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有关规定,国家能源局修订形成了《能源规划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