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生态建设等相关领域的税收优惠政策。逐步探索对预算支出开展生态环保方面的评估。实施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建立绿色采购引导机制,加大绿色产品采购力度,支持绿色技术创新和绿色建材、绿色建筑发展。 (四
能源转型发展融资渠道。继续落实资源综合利用、购置环保设备等节能减排税收优惠政策。 五、夯实科技支撑 省能源主管部门要立足构建自主可控能源产业体系,以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
,降低企业物流成本。(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3.2021年9月1日起全省契税税率统一为3%,符合法定条件的免征契税;扩大税费优惠政策自行判别、自行申报、事后监管范围,推行税收专家顾问与企业
一对一直连服务模式;实施一户一策一揽子税费解决方案,确保税费优惠政策应知尽知、直达快享。(牵头单位:省税务局)
4.畅通物流运输,实行海港+陆港直连一体化营销模式,实现企业在属地海关一次申报、一次
个体工商户的税收减免力度,从今年1月1日起,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到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所得税;从4月1日起,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从月销售额10
%,允许企业按半年享受加计扣除政策,进一步用税收优惠政策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从今年4月1日起,将运输设备、电气机械和器材、仪器仪表、医药、化学纤维等制造业企业纳入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范围
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75%政策,将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允许企业按半年享受加计扣除政策,进一步用税收优惠政策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从今年4月1日起,将运输设备、电气机械和器材
减税政策,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优惠等部分阶段性政策执行期限,实施新的结构性减税举措。突出强化小微企业税费优惠,在继续落实好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等政策的同时,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税收减免力度
优惠政策执行,充分发挥税收对节能工作的重要作用。建立两高一资产品出口管控清单,落实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两高一资产品出口退税的相关政策。(省财政厅、税务局牵头会同省能源局和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
、能源局和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负责)
(十四)财政税收政策。加大节能降耗相关资金统筹力度,发挥财政资金带动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投入节能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和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强化节能企业所得税、增值税
、税务部门和土地管理机关争取税收优惠政策。 二、市场变化风险及应对策略 1、组件价格变动风险投资企业采购部应当建立以周为周期的信息采集机制,随时掌握组件的最新报价,并紧密结合每个项目的组件实际需求
循环经济评价制度,鼓励开展第三方评价。
(三)加强财税金融政策支持。统筹现有资金渠道,加强对循环经济重大工程、重点项目和能力建设的支持。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积极采购再生资源产品。落实资源综合利用税收
优惠政策,扩大环境保护、节能节水等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范围。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循环经济领域重大工程的投融资力度。加强绿色金融产品创新,加大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绿色保险对循环经济有关企业和项目
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和放管服改革、人事薪酬制度改革指导意见、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税收分享办法、闲置土地清理处置等1+7系列政策文件,持续完善互保共建措施办法,打造新能源装备制造全产业链,发展活力显著增强
全国更大范围内实现配置,推动能源优势更好转化为经济优势、发展优势。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扶持重点产业电力优惠政策,加快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建设,着力引进建设一批大型绿色高载能项目,支持符合产业政策和环保达标
局等部门,各县〈市〉区、园区)
(五)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落实西部大开发及自治区招商引资税收优惠政策,对属于鼓励类的新办工业企业或者新上工业项目,除享受西部大开发优惠税率外,从其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
、分销、配送等环节,为制造企业提供从原材料采购到产品销售的完整供应链服务,持续推进降本增效(责任单位:各园区)。执行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半征收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对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