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25年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进展及2026年工作计划的报告发布。整合分布式光伏、充电桩、用户侧储能等分散资源,提升负荷精准调控能力和系统调节弹性,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支撑绿色低碳转型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通知明确,对2019—2020年在禅城区利用工业、商业、交通、公共机构、居民家庭等各类型建筑物和构筑物建成且符合国家、省、市光伏项目管理办法要求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实际发电量补助0.3元/千瓦时(其中市级补助0.06元/千瓦时、区级补助0.24元/千瓦时),自项目建成的次月1日起计算补助金额,连续补助3年。(项目建成时间按供电部门出具的《并网验收意见单》上并网验收时间为准)
近日,佛山市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印发《关于开展2021年度禅城区光伏发电应用项日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11月28日,佛山市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印发《关于开展2021年度禅城区光伏发电应用项日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补助范围:年在禅城区利用各类型建筑物和构筑物建成且符合国家、省、市光伏项目管理办法要求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投资者。
11月28日,广东省禅城区发改局下发关于开展2021年度禅城区光伏发电应用项目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其中,对2017—2018年在禅城建成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项目和地面光伏电站的各类投资者,按实际发电量补助0.15元/千瓦时,自项目实现并网发电的次月起连续3年进行补助。
11月14日,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发改局发布《关于2021年禅城区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项目奖励和补助资金的批前公示》,共包含27个分布式光伏项目,总装机20.20717MW,涉及补助资金506.3849万元。
11月14日,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发改局发布《关于2021年禅城区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项目奖励和补助资金的批前公示》,共包含27个分布式光伏项目,总装机20.20717MW,涉及补助资金506.3849万元。
1月13日,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发改局下发《关于申报2020年度禅城区光伏发电应用项目奖励和补助资金的通知》,对20172020年在禅城区利用各类型建筑物和构筑物建成且符合国家、省、市光伏项目管理办法要求的分布式光伏
日前,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公布2020年度第六批个人利用自有住宅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申请复函,内容包括个人利用自有住宅建设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共19项。其中新建项目备案17项,装机容量285.23千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 生能源法》《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 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光伏发电应用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