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制,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推进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和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建设,健全法规制度,适时有序扩大交易行业范围。完善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制度,加强绿电、绿证、碳交易等市场化机制的政策协同
企业碳排放核算工作,有效服务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制定面向园区的碳排放核算与评价标准。(二)加强产品碳足迹碳标识标准建设。发布产品碳足迹量化要求通则国家标准,统一具体产品的碳足迹核算原则、核算方法
评价等相关配套技术规范,支撑企业碳排放核算工作,有效服务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制定面向园区的碳排放核算与评价标准。 (二)加强产品碳足迹碳标识标准建设。发布产品碳足迹量化要求通则国家标准,统一
决定性作用,用好碳排放权交易、电力交易等市场机制,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强化绿色金融服务能力,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绿色低碳转型的内生动力和市场活力。38.推动企业参与碳市场交易。加大重点高耗能行业碳排放
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中心,引导企业、高等学校、科研单位共建一批绿色低碳产业创新中心。创新人才培养模式,鼓励高等学校加快新能源、储能、氢能、碳减排、碳汇、碳排放权交易等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
分行、金融监管总局南通监管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建立健全市场机制。组织开展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监测、报告和核查工作,积极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做好电力等行业碳排放权交易工作。推进天然气市场化改革
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将碳排放指标及相关要求纳入国家规划,建立健全地方碳考核、行业碳管控、企业碳管理、项目碳评价、产品碳足迹等政策制度和管理机制,并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有效衔接,构建系统完备的
,按年度开展碳排放情况分析和目标预测,并加强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工作协同。2025年底前,指导各地区开展碳排放预算试编制工作。“十五五”时期,指导各地区根据碳排放强度降低目标编制碳排放预算并动态调整
文旅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科技局等)(四)探索建立市场化运行机制积极参与绿色电力交易,有效引导绿色电力消费。积极参与全国及湖北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鼓励重点碳排放企业入市交易、履约清缴。创新碳资产
推动碳排放权交易、跨区域绿电绿证交易、飞地绿色权益分摊等弹性管理措施,实施碳预算编制、执行、评价全过程管理。研究探索辖区间超预算交易机制、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履约机制、碳普惠灵活机制。(责任
碳排放数据质量的计量基础,批准内蒙古、广东、山东、福建等四家国家碳计量中心,加强碳市场相关计量基础研究和应用。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联合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国网湖北电力公司共同开展碳交易数据核验和可行性
推广、完善绿色低碳标准体系等方式,推动能源电力行业绿色低碳发展。同时,加强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和绿色金融体系建设,为绿色低碳发展提供有力支持。十、强化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撑:确保改革顺利推进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