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工信部等四部门发布关于开展《国家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设备目录》推荐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拟遴选发布一批资源综合利用领域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设备目录。拟推荐的工艺技术设备主要面向
工艺技术设备目录》推荐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节函〔2022〕22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科技、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学会:为贯彻落实
部、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档案局等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二、进一步规范涉企收费,推动减轻市场主体经营负担(六)严格规范政府收费和罚款。严格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依法
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必要干扰。(国务院办公厅牵头,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十八)严格规范监管执法行为。全面提升监管透明度,2022年底前,编制省、市两级监管事项目录清单。严格落实
以及“四荒地”等未利用地建设光伏项目。光伏项目用地按建设用地管理且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采取划拨方式供地;鼓励以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出让等有偿方式供应土地;需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供应的,在
建设用地。(四)严格土地供应方式。符合《划拨用地目录》规定的建设用地项目,可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不符合的以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
3:提升基础设施整体能效提升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绿色化水平。推进企业在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中优先采用节能减排新技术和设备,鼓励应用《国家通信业节能技术产品推荐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
绿色低碳发展科技创新产业联盟,开展多层次、多领域学术交流,鼓励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围绕信息通信行业绿色低碳发展需求开展创新创业。做好行业绿色关键核心及基础共性技术知识产权战略储备和风险预警,强化知识产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文件国市监认证发〔2022〕6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十四五”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家药监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
绿色产品认证目录,探索将对新污染物管控的要求纳入绿色产品认证制度。完善绿色产品认证采信推广机制,推动健全政府绿色采购制度,鼓励社会优先采购获得认证的绿色产品,增加绿色产品供给。加快绿色产品评价技术创新
、规模化示范应用项目。完善绿色技术目录,加大绿色低碳技术推广,开展新技术示范应用。(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教育厅、省科学院等按职责
服务平台,创新绿色低碳技术评估、交易机制和科技创新服务,促进绿色低碳技术创新成果引进和转化。加强绿色低碳技术知识产权保护与服务,完善金融支持绿色低碳技术创新机制,健全绿色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机制,完善绿色
,引导具有资质的保险机构加大产品创新力度,助力减轻中小企业应收账款逾期压力。引导行业加大力度探索银保合作。(清远银保监分局、市金融局、市财政局负责)36.实施知识产权金融创新促进计划,支持金融机构开展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和保险业务,推广知识产权混合质押融资,年内融资5亿元以上。(市市场监管局负责)37.按照规定缩短商业汇票承兑期限,加大再贴现支持力度。(中国人民银行清远市中心支行、市金融局负责)38.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科技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市场监管厅)6.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严格落实《自治区能耗双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试行)》,采取强有力措施,对
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完善自治区绿色低碳技术和产品检测、评估、认证体系,推广绿色低碳产品和碳足迹认证,规范第三方认证机构服务市场。加强绿色低碳技术和产品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责任单位:自治区科技厅、发展改革委
企业优化提升。对2022年以非目录企业形式进入规下样本企业库的制造业企业,根据权重高低最高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对规下样本企业2022年营业收入增速超过平均增速,根据权重高低最高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
万元的补差奖励。对新列入宁波市级软件首版次目录的企业,按每个产品最高给予10万元奖励;对列入上级工控安全贯标试点的企业,给予每家最高10万元奖励;对通过工控贯标认定的企业,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
上半年、三季度、四季度以月度进规形式首次进入规上范围的制造业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5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2.促进规下样本企业优化提升。对2022年以非目录企业形式进入规下样本企业库的制造业
(大数据、工业互联网)等示范企业(项目)的,分别给予最高30万元、20万元和10万元的补差奖励。对新列入宁波市级软件首版次目录的企业,按每个产品最高给予10万元奖励;对列入上级工控安全贯标试点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