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我市企业积极参与“四张清单”标准制修订,主动升级能耗、排放、技术标准,提升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加强回收循环利用标准研制。(二十一)强化标准执行监督。加大质量监督抽查和检查力度,严格能耗、污染物
项目日常调度和现场督导,要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守牢资金使用红线底线,不得虚列支出、虚报支出、以拨代支,避免资金沉淀闲置。对于不符合上述要求、违反财经纪律的,要及时收回资金,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
会同电网企业等有关单位及时协调、督导和纠正。第三十四条
鼓励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开展改造升级工作,应用先进、高效、安全的技术和设备,鼓励为设备回收与再利用创造便利条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拆除、设备
开展区域内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运行情况、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等检查或抽查。第七章 监督管理第三十六条 各市(州)、县(市、区、特区)能源主管部门积极做好指导服务,加强政策宣贯,优化营商环境。第三十
分公司等形式设定或者变相设定准入障碍。第十二条
地方能源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未备案私自并网分布式光伏项目的检查,查证属实的,由地方能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按照有关规定加以处罚。第十三
、督导和纠正。第四十二条
鼓励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开展改造升级工作,应用先进、高效、安全的技术和设备。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拆除、设备回收与再利用,应当符合国家资源回收利用和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等相关
主要任务,并明确任务部署进度安排、预期重大标志性成果及考核要求,细化资源配置、配套保障、责任分工、监督检查、成果转化及推广应用等举措。第七条
项目是重点专项组织实施的基本单元,应相对独立完整、目标
各项任务顺利完成。第八条
能源重点专项全流程纳入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包括指南发布、评审立项、资金使用、过程管理、监督检查、综合绩效评价和成果汇交等。落实国家科技报告制度和科学数据汇交制度
排查整治行动,突出抓好光伏、风电、输配电线路等专项排查整治。加强防火督导检查,盯紧环首都周边、塞罕坝林场、雄安“千年秀林”、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地、林区重要设施周边等重点部位和清明、“五一”、国庆等关键
。加强防火督导检查,盯紧环首都周边、塞罕坝林场、雄安“千年秀林”、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地、林区重要设施周边等重点部位和清明、“五一”、国庆等关键节点,查隐患、堵漏洞、促落实、保安全。加强监测预警,科学处置
安全意识。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营造人人关注安全、时刻注意安全、处处关心安全、事事维护安全的良好氛围。(三)深入开展分布式光伏在建项目督导检查。各开发园区管委、各县(市、区
防范措施落实到位。对发现的问题,要督促企业立即整改,对整改不力的企业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我局将以“四不两直”方式深入各项目现场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依法从严查处。玉林市能源局2025年3月12日
建立健全绿色金融统计数据管理制度,落实绿色金融统计制度等要求,完善内部数据收集、审核、报送等流程,进一步提高绿色金融统计数据的规范性、及时性和准确性。加强数据治理,强化对数据质量的内部检查和审计监督
加强监督评价。各级金融管理部门要加强督促指导,持续监测、定期分析、梳理汇总辖内绿色金融发展情况。对银行保险机构绿色金融工作加强非现场监管、现场检查和业务指导,对政策落实不到位、绿色金融发展方向有偏差
参建各方认真整改质量监督发现的问题,及时协调和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二)扎实开展督导检查。各市县能源主管部门要坚决扛起属地监督责任、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做好属地新能源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
监管工作;要结合年度执法计划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对新能源建设工程施工有关单位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重点督导检查;要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深入
各项工作。当前已进入岁末年初和迎峰度冬能源电力保供关键时期,要统筹发展和安全,扎实推进能源电力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等重点工作,进一步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加强电力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做好能源
统计核算相关基础,前瞻性做好本地区碳排放分析展望。国家发展改革委将联合有关部门适时对各地区落实情况进行调度检查,对工作进度滞后的地区进行督导帮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