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关于公开征求《广东、广西、海南发电机组进入及退出商业运营与电力市场业务衔接规则》意见的通知,通知指出,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按照相应的标准和规程通过首批风机(光伏区)连续无故障试运行时限起,应按规定参与电能量市场交易。在并网后30日内(不含并网日)首批风机(光伏区)仍未达到连续无故障试运行时限的,第31日起均纳入电能量市场管理。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并网后,即可作为辅助服务提供方参与辅助市场交易。
,覆盖全省超 1900 万户经营主体 ,数据量持续居全国第一。 “信用+ 大数据” 综合评价体系逐步建立 ,覆盖省内 700 多万户经营主体 , 推动各监管部门依据信用评价结果开展分级分类监管
1月20日,连云港海事局正式施行《连云港海事局海上光伏海事监管办法(试行)》,作为国内首个海上光伏海事监管规范性文件,该《办法》旨在规范海上光伏管理,降低对通航环境影响,保障船舶安全,推动交通强国建设和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
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电网公平开放监管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分布式光伏发电是指在用户侧开发、在配电网接入、原则上在配电网系统就近平衡调节的光伏发电设施。第三条 鼓励符合
网、电力消纳、市场交易、结算等方面的监管工作。电网企业承担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条件的落实或者认定、电网接入与改造升级、调度能力优化、电量收购等工作,配合各级能源主管部门开展分布式光伏发电接入电网承载力及
按照国家能源局统一部署,近期,福建能源监管办对福建省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申报项目开展复核工作。一是快速反应精细策划。立即组建复核工作小组,邀请福建省发改委、国网福建省电力公司参加,对复核工作进行
12月19日,连云港海事局海上光伏海事监管办法(试行)发布(以下简称“监管办法”)。监管办法要求,海上光伏的规划和项目选址应当与航道、航路、锚地、船舶定线区、船舶报告区、安全作业区等海上交通功能区域保持安
近日,为积极推进贵州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学习借鉴河南山东的发展经验,贵州能源监管办会同贵州省能源局、贵州电网公司有关人员赴河南山东开展相关调研。
11月25日,河南能源监管办发布关于加强新能源发电运行管理提升迎峰度冬和极端天气保供能力的通知。文件提出,强化电力调度运行管理。电力调度机构要认真落实监管各项要求,优化电网运行方式和电力调度机制,统筹协调好燃煤火电、新能源以及抽水蓄能、新型储能等发电运行管理,做好负荷管理各项措施,推进优化跨省区外来电力曲线,协同新能源场站共同做好机组调度管理各项工作。加强各级调度协调,突出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共同
近期,国家能源局聚焦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先后组织开展了电力领域综合监管和电力市场秩序突出问题专项监管。在监管过程中,发现部分经营主体存在违反市场交易规则、实施串通报价等问题,损害了其他经营主体的利益。为有效防范市场运营风险,进一步规范经营主体交易行为,保障电力市场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根据《电力监管条例》《电力市场运行基本规则》《电力市场监管办法》等有关法规规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