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8月23日发布的《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绿色电力交易专章》指出,初期,参与绿色电力交易的发电侧主体为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条件成熟时,可逐步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其他可再生能源
。以下为通知全文: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绿色电力交易专章》的通知发改能源〔2024〕112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国家能源局
〕1044号)规定,已建档立卡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按照电网企业、电力交易中心推送的项目结算电量,经审核校验后,核发相应数量绿证,取得对应电量的环境价值收益。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分别于2021年8月和
2024年2月,批复同意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和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绿色电力交易试点工作方案,三家电网公司分别依托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和内蒙古电力交易
现货模拟运行规则。近日,上海市发改委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上海电力交易中心对上海电力现货市场模拟试运行规则进行修订,形成《上海电力现货市场实施细则(结算试运行2024年修订版征求意见稿
现货市场之间的衔接,推动跨省跨区电力交易,加快构建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意见稿》新增通过实现分布式电源、储能系统、可调负荷等多种分布式资源的聚合和协同优化,更高效地利用这些资源,提高整体能源利用效率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工作
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通知》(发改能源〔2023〕1044号)规定,已建档立卡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按照电网企业、电力交易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绿色电力交易试点工作方案,三家电网公司分别依托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和内蒙古电力交易中心作为绿电交易平台,开展绿电交易业务。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可以选择直接参与
充分发挥专业力量,积极与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北京电力交易中心等绿证管理交易机构开展技术交流,梳理总结新能源项目建档立卡和绿证申领工作经验,编制建档立卡资料清单,明确电量结算单合格标准,通过流程
用能成本与集团公司可持续发展相统一;充分发挥蒙西电力市场优势和作用,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丰富电力交易品种,推动中长期市场、现货市场、辅助服务市场有效衔接、联合运营、高效运转,积极融入跨省跨区
暂定为15元/MVarh。四、加强费用管理和结算。两个细则考核和补偿按月统计结算,并网运行考核费用和辅助服务补偿费用由参与主体按照当月上网电量比例进行返还和分摊。电力交易中心负责出具发电企业相关费用结算
调度机构和电力交易机构要按照要求做好“两个细则”考核补偿等信息披露。在每日17:30
前,电力调度机构披露前一日补偿及考核信息,在每月10日前,电力调度机构应公示上月补偿考核及分摊返还费用等统计结果
考核费用和辅助服务补偿费用由参与主体按照当月上网电量比例进行返还和分摊。电力交易中心负责出具发电企业相关费用结算单,省电力公司健全完善由电力调度、交易、营销、财务等部门统筹协调工作机制,加强“两个细则
”考核、补偿和分摊费用信息公开公示,有关费用按照规定随同发电企业上网电费一并结算。五、强化信息报送和披露。电力调度机构和电力交易机构要按照要求做好“两个细则”考核补偿等信息披露。在每日17:30
前
我区2024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及重点行业绿电使用比例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各市发展改革委、宁东管委会经发局,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宁夏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各市场主体: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
企业,在每月初3个工作日内将消纳责任权重完成情况报送交易中心,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承诺。(五)国网宁夏电力公司、宁夏电力交易中心做好可再生能源电力并网消纳、跨省跨区输送和市场交易,确保完成国家
市场、容量市场等,推动需求侧资源市场化开发。培育引导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电动汽车充换电、客户侧储能等新型市场主体和要素,激发各类主体参与电力交易的积极性,实现需求侧资源的深化开发和高效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