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江西省增量新能源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实施细则(修订稿)》的核心内容,重点规范2025年6月1日起投产的新增风电、光伏项目参与市场化电价竞价的规则。细则明确:集中式及分布式新能源项目须通过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国网江西电力组织实施的竞价平台,按“申报—审核—竞价—公示—考核”流程竞争获取机制电量与电价;2027年起,工商业分布式光伏若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则不再执行机制电价,不参与竞价。细则对并网认定、“四可”要求、竞价主体资质、分类组织方式、电量规模核定、价格上下限设定、边际出清机制、执行期限及严格考核问责等作出系统规定,并强化信用管理与争议处理机制,旨在保障公平竞争、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199字)
国家发改委等五部门启动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三年攻坚行动,聚焦钢铁、电解铝等9大行业,2026年起全面实施;推行统一差别化电价(每度加价≤0.1元),中央投资最高补助20%;目标2028年标杆产能占比提升20个百分点,淘汰基准水平以下产能,年节能量超1亿吨标煤。
黑龙江省于6月12日发布2027年上半年增量新能源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公告,正式启动该时段风电项目的电价竞争性配置工作。本次竞价按年度分上半年、下半年两个批次分别组织,其中上半年批次仅面向风电项目开放;同一项目须在两个批次中择一参与,不得重复申报。公告强调,申报单位需结合项目实际建设进度,科学预估全容量并网时间,并据此合理选择竞价场次,以确保按时投产。若因自身原因导致并网延误,将面临履约保函被扣减、当期竞价结果被取消,以及未来三年内不得参与同类竞价的处罚。此举旨在通过市场化机制引导新能源项目有序建设与按期投运。
2026年5月29日,浙江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正式下发《关于优化工商业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浙发改价格〔2026〕112号),7月1日起执行,同时废止2024年21号文。索比光伏网编辑部对浙发改价格〔2026〕112号进行了逐条拆解,综合浙江省发改委官方解读及多家行业机构测算数据,形成这份深度报告。
广东电价在2024年4月显著攀升,现货均价达533元/MWh(0.533元/度),实时电价多次逼近1元/度,较3月上涨38%。这一变化源于两大结构性因素:一是2026年3月起全面实施的电力市场化新规提前影响预期,用户电价由政府定价转向跟随15分钟级现货出清;二是国际LNG价格飙升导致广东燃气机组(占装机21.9%)成为边际定价主体,推高整体出清价。在此背景下,三类企业面临迥异处境:已签年度长协的企业暂享低价红利;纯现货结算用户电费同比激增30%–40%;光伏业主虽自发自用收益翻倍,但余电上网定价与储能配置成为关键决策点。文章据此提出月度中长期合同签约、余电价格锁定、配建储能套利三类实操方案,并按紧迫性给出行动路径建议。(199字)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我省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拟对全省(含深圳)峰谷分时电价政策进行系统性调整。核心变化包括:新增12:00–13:00为低谷时段,使低谷时段扩展至1:00–8:00和12:00–13:00;高峰时段为10:00–12:00、14:00–19:00,其余为平段;峰平谷比价维持1.7:1:0.38不变。执行范围明确区分电网代理购电用户与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用户,大工业、专用变压器工业用户强制执行,101千伏安及以上工商业及居民用户可自主选择。同时优化尖峰电价(7–9月及高温日11–12时、15–17时)和蓄冷电价政策,并统一平段电价基准与费用分摊规则。(199字)
定边华晖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经债权人南京南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6年4月7日作出(2026)陕08破申3号民事裁定书
5月19日,国网山东电力发布2026年4月电力市场信息“明白纸”,要点如下:2026年4月,风力发电新能源机制电价结算参考价为330.743元/兆瓦时,光伏发电新能源机制电价结算参考价为40.144元/兆瓦时。
在电力现货市场,某些时段甚至会出现“负电价”。今年以来,辽宁连续多时出现“负电价”。在多源互补的新型电力系统中,短时出现的“负电价”,除了反映供需关系的即时变化,还凸显了加快培育灵活性电力资源的重要性。对于“负电价”,应有效防范其市场风险。在这场结构性变革中,“负电价”作为系统运行状态的一个指示灯,是市场通过价格信号实现自我调节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