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国家能源局遴选组建,设专项专家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原则上专家委员会专家不能申报有关专项项目(课题),主要职责包括:(一)开展有关专项的发展战略研究和政策研究;(二)参与编制有关专项实施方案,为年度
项目申报指南编制工作提供专业咨询;(三)在项目立项的合规性审核环节提出咨询意见;(四)参与有关专项年度和中期管理、监督检查、项目验收、绩效评估等,对有关专项的优化调整提出咨询意见。第十一条
能源重点专项
经济开发区等具备条件的省级开发区申报国家级园区,打造一批五千亿级园区,强化园区间产业协作,加强上下游产业配套衔接,优化产业发展生态,探索开展协同招商模式,更好承接京津科技溢出效应和产业转移。加强园区合作
近日,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能源局联合发布通知,正式启动2025年电网侧新型储能项目申报工作。此举旨在优化电力系统调节能力,推动能源结构绿色转型,助力实现“双碳”目标。
本次目录产品征集主要面向电解水制氢装备、液氢装备、固态储供氢装备、氢气压缩机、高温燃料电池、氢燃机、高能效锂电池储能系统、钠离子电池储能系统、液流电池储能系统、大功率飞轮储能系统、压缩空气储能系统、固态电池、钙钛矿太阳能电池以及其他绿色能源装备领域和方向。
2月18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印发《关于全区能源领域简政放权优化程序优化服务的通知》,将部分新能源项目的申报、审批等管理权限下放至市级主管部门。根据文件,分别将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的申报、评估、批复权限,分布式新能源规模管理权限下放至盟市能源主管部门。此外,分布式新能源消纳空间确定权限,由省级电网公司优化调整为盟市供电公司;火电灵活性改造消纳新能源项目方案,由省级电网公司出具调整为盟市供电公司出具。
2月11日,辽宁省发展改革委发布对《辽宁省2025年第一批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方案(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2月11日至2025年2月13日。
1月27日,上海市发改委发布《关于做好2025年陆上风电、光伏电站开发建设方案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申报范围包括:在建陆上风电和光伏电站(6兆瓦以上集中式光伏项目),陆上风电在2026年6月前核准,光伏电站在2026年6月前开工。
依托工程应已落实项目建设前置条件,具备一年内签订正式供货合同、两年内正式开工条件,且工程建设周期可控。
12月23日,河北省发改委印发《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风电、光伏发电年度开发建设方案第一批项目的通知》,拟开展5GW风、光指标竞配,均为市场化并网项目。
为激发更多的创新模式与思维火花,12月25日,由碳索·光伏、索比·光伏主办的2024第三届光能杯·创新分享会在苏州顺利举办。来自中节能太阳能、捷佳伟创、中车时代电气、TUV南德、安泰新能源、晶澳科技、中来新能源以及润海光能等众多知名企业的专家与代表,为光伏行业带来了一场技术创新盛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