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市场的有效机制。四是2023年,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工作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通知》,明确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所产生的全部电量核发绿证,推动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强化规划实施,特别是在“十五五”能源、电力、可再生能源等规划编制工作中,做好各类规划平衡衔接,促进网源协调发展,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更好支撑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同时,及时总结
参与市场的有效机制。四是2023年,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工作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通知》,明确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所产生的全部电量核发绿证,推动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强化规划实施,特别是在“十五五”能源、电力、可再生能源等规划编制工作中,做好各类规划平衡衔接,促进网源协调发展,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更好支撑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同时,及时总结
、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二)畅通绿证交易服务渠道。依托专业机构,探索建立绿色电力证书交易服务平台,开展绿证交易数据分析、政策研究、宣传推广等工作,为市场主体参与绿证交易提供
通过购买绿电绿证进行抵消。引导重点用能企业参与绿证交易,对电解铝行业绿色电力消费比例进行监测,完成情况以绿证作为核算依据。(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比重目标制度和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上升为法律制度,为优先发展可再生能源奠定了制度基础。三是建立绿色能源消费促进机制,明确实行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以下简称绿证)制度。目前,绿证已经是我国
可再生能源电量环境属性的唯一证明和可再生能源电力生产、消费的唯一凭证。将绿证制度纳入能源法,将进一步提升绿证的权威性、唯一性,充分体现绿色电力的环境价值,推动绿证在引领绿色能源消费、支撑能源绿色低碳
范围。新型经营主体参与市场规模进一步扩大,推动更多用户直接参与市场。四是实现新能源全面参与市场。保障新能源合理收益的政策机制有效实施,绿色电力证书制度全面落实,绿色电力消费认证体系建立,新能源全面参与
新能源发电企业签订多年期购电协议。推进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形成完整的绿色电力消费标准体系,探索提升绿证交易流通性的交易机制。三是优化市场组织方式,缩短交易周期,提高交易频率,更好适应新能源出力
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工作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通知》(发改能源〔2023〕1044号)、《关于转发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组织开展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建档立卡有关工作的通知
项目配置储能,提升并网性能。二、保障网源协调发展落实《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新能源消纳工作保障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国能发电力〔2024〕44号)等文件要求,持续提升电力系统对可再生能源消纳能力。1.
机制,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推进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和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建设,健全法规制度,适时有序扩大交易行业范围。完善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制度,加强绿电、绿证、碳交易等市场化机制的政策协同
。(二)打造绿色发展高地。加强区域绿色发展协作,统筹推进协调发展和协同转型,打造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增长极和动力源。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完善生态环境协同保护机制,支持雄安新区建设成为绿色发展城市典范
,建设一批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展“新能源+储能”试点示范。探索建设“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联同虚拟电厂、换电重卡等综合智慧能源项目,构建完善的新能源供应体系。推进绿色电力项目建档立卡和绿色电力证书核发
,探索针对园区锂电池、光伏光电、电容制造等项目的高耗电用能特性,通过购买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或绿证,提高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比例。到2025年,园区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15%以上,到2030年,园区
绿色电力,推进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为全市碳达峰工作提供有力支撑。二、主要目标新建公共建筑、工业建筑和居住建筑应同步配套建设光伏系统。鼓励具备光伏安装条件的既有公共建筑、工业建筑和居住建筑,积极探索商业模式
、旅馆、医院住院楼等,可选择太阳能热水系统、太阳能光伏/热(PV/T)系统或空气源热泵系统;2.项目自身或周边具备除太阳能、空气源之外,有良好应用条件和节能效益的其他可再生能源的,可选择其他可再生能源
财政部 国家能源局关于享受中央政府补贴的绿电项目参与绿电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体改〔2023〕75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工作促进
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通知》(发改能源〔2023〕104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统计局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绿色电力证书与节能降碳政策衔接大力促进非化石能源消费的通知》(发改环资〔2024〕1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