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局)逐级审核后,推送到省能源局新能源处。5月31日前,推送2021年度下达指标的项目;6月30日前推送2022年度下达指标的项目;10月20日前,推送调整补充的项目。
值得注意的还有,省能源局
反面典型进行通报。
新能源发电项目纳规申报材料清单如下:
一、建设规模指标下达对象单位关于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主体相关情况及股权关系的说明,加盖印章。项目业主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
权重制度。科学合理设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长期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做好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制度与新增可再生能源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的衔接。建立完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考评指标体系和
、预测、交易辅助和数据上传等,助力集团侧实现各电站无人值守,有效制定能源集团调度计划,为集团调度的管理工作提供辅助手段,具有提升效率、实时交互、充分消纳的优势,帮助客户通过场站数据共享与集中管理操作
调整执行,南方电网5个省区执行新的两个细则,考核指标要求比之前均有增加并提出更加规范和严格的考核,对新能源电站的管理更加规范化。随着新能源电站激增与考核严格化,发电集团对新能源电站的综合管理更加
推动我县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建设和并网消纳,加快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现就我县新一轮支持分布式光伏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支持对象
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在我县境内建设并网的
,已享受上级补助的项目不再重复补助。
6.严格执行企业用能预算化管理制度,对充分利用屋顶建设光伏发电系统的企业,优先保障因转型升级所需的用能指标及电力增容需求,并在绿色信贷资金申报、绿色工厂评选等
的制度和政策体系,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完善能耗、碳排放管理和非化石能源目标制度。强化能耗强度降低约束性指标管理,有效增强能源消费总量管理弹性,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合理
确定各地区能耗强度降低目标,加强与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的衔接。在非化石能源目标落实方面,将全国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中长期总量及最低比重目标科学分解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实施,同时完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
。建立以新型电力系统为核心的新能源消纳体系,加大配电自动化建设和电网升级改造力度,加快新能源云管控平台建设,强化电网弹性互动能力,切实保障光伏大规模接入需求,做到应接尽接。推进储能多元化发展,鼓励
评估。公共屋顶光伏项目、农光互补项目、渔光互补项目纳入政府(国有企业)投资项目管理和考核。农光、渔光互补项目按年度分解下达任务,完成情况纳入部门和乡镇(街道)共同富裕专项考核,具体指标和实施细则另行制定
地区生产总值能耗、煤炭消费量比2020年分别下降14.5%和10%。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确保完成国家下达指标,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完成国家下达的16.64
、提高就地消纳率,加速推进承德千万千瓦级清洁能源发电基地建设,加大抽水蓄能等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力度,大力推进张家口、承德市绿氢制备工程建设。推动建设雄安新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探索城市能源发展新模式
期间,为提高光伏发电电网消纳能力,在我市建设新型储能设施的,市财政按每千瓦时200元给予储能设施投资单位一次性补贴。允许新型储能设施投资企业按市场化运营方式向光伏投资企业租售储能容量,租售的储能容量可计算
光伏电站容量)的工作经费。
(二)加大节能政策调节。对利用屋顶建设光伏发电系统的企业,光伏系统所发电量可以在其年度用能指标中予以抵扣。光伏发电项目自发自用电量不计入阶梯电价适用范围,计入地方政府和
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20%以上。大规模发展光伏发电、风电。综合考虑资源禀赋、生态环境承载力、电网消纳特点,坚持集中式和分布式并举、多元发展和多能互补并行的发展模式。分别新增光伏发电、风电装机1500、500
(养殖、种植)、光伏+多能互补、光伏+储能、光伏+旅游项目。大力支持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积极推进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支持在开发区、工业园区、大型商业区等建筑屋顶及附属场地,建设就地消纳的
推进的总体思路,统筹考虑太阳能资源、土地用途、电网接入及市场消纳等条件,推动集中式光伏电站有序发展。依托鱼塘、湖泊等可利用水面,因地制宜建设渔光互补光伏电站;积极利用一般农用地开展复合农光互补光伏电站
合规优选投资开发主体,积极支持申报光伏发电并网规模竞争性配置指标。(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经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务局)
(四)支持光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