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装机容量93%。全国电力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较2015年分别下降69%、73%、52%。2021年全国6000千瓦及以上火电厂供电煤耗为301.5克标准煤/千瓦时,较2015年下降13.5克
标准煤/千瓦时;全国单位火电发电量二氧化碳排放约828克/千瓦时,较2015年下降22克/千瓦时。同时,现代煤化工产业发展取得长足进步,煤制油、煤制天然气、煤制烯烃、煤制乙二醇等现代煤化工技术已成
绿色建筑标准,鼓励其他项目按照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设和运营。推动低碳城市、韧性城市、海绵城市、“无废城市”建设,构建南宁市“无废城市”建设的制度体系、技术体系和监管体系,将源头减量化、资源化
、高值化利用和最终安全化处置的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建筑领域的全流程管理。推动新建居住建筑执行65%节能标准、新建公共建筑执行72%节能标准,大力推动城乡建筑应用太阳能发电。稳步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
电力安全可靠供应前提下,大力推动现役煤电机组节能降碳改造、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三改联动”,新建煤电机组煤耗标准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实施老旧煤电机组延寿升级改造,对无法改造的机组逐步淘汰关停,具备条件的转为应急
成品油质量升级,加快油品消费清洁替代和能效提升,合理控制石油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占比。(十四)推动重点行业绿色低碳用能提高工业领域可再生能源利用规模,加快风能、太阳能、氢能等清洁能源在钢铁、有色、建材
:1.实施城镇绿色建造。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推进建筑工业化。到2025年,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500万平方米。2.提升建筑能效水平。分阶段、分类型提高城镇新建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积极开展超低
高效制冷改造。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100%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同时,推进公共机构新建建筑开展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建设。全面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推进能效“领跑者”和水效“领跑者”遴选
供电煤耗从2015年290.19克标煤/千瓦时降至287.08克标煤/千瓦时,比全省平均水平低10.92克标煤/千瓦时。全面完成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任务,煤电机组均达到超低排放标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
目标任务;煤电供电煤耗降至286克标准煤/千瓦时;形成占年度最大用电负荷5%的需求侧响应能力;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达到25万千瓦。m注:[]为五年累计值。m强化底线思维、风险意识,推进能源产供储销体系建设
有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强制性标准。加快推动钢铁行业100吨以下转炉升级改造,推广高效精馏系统、高温高压干熄焦、富氧强化熔炼等节能技术。利用熔融还原技术+电炉短流程改造技术,加快推进邢台钢铁搬迁
、绿色建设、绿色运行管理,大力推进2000年底前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升级改造,2022年全市完成181个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按照省统一部署,积极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提高建筑节能标准,实施近零能耗建筑推广工程
公共建筑执行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鼓励其他项目按照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设和运营。推动低碳城市、韧性城市、海绵城市、“无废城市”建设,支持南宁、柳州、桂林、贵港、百色等市创建“无废城
市”。推动新建居住建筑执行65%节能标准、新建公共建筑执行72%节能标准,大力推动城乡建筑应用太阳能发电。稳步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逐步提高装配式建筑在新建建筑中的比例。原文如下:各市、县
资源化利用改造。加强数据中心、5G通信基站等新型基础设施节能管理,严格执行通讯、运算、存储、传输等设备的国家能效标准,提高新型基础设施能效水平,建设绿色数据中心。“十四五”时期,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
标准,加快发展超低能耗建筑、低碳建筑,积极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建筑光伏一体化建设。科学引导清洁取暖,加快工业余热供暖规模化应用,积极推动铜仁玉屏清洁热能项目前期工作,因地制宜推行太阳能、热泵、地热能
全市能源消费总量约3030万吨标准煤,“十三五”年均增长0.5%,增速较“十二五”下降2.6个百分点。“十三五”全市单位GDP(地区生产总值)能耗累计下降24.34%,超额完成省下达的节能约束性指标
“仙湖氢谷”、高明“现代氢能有轨电车修造基地”、佛山云浮两市共建氢能产业基地,在膜电极、电堆、氢安全等技术标准创新领域已经取得一定的突破,汇聚超过100家涉氢企业和科创平台,聚焦先进能源制氢关键技术
广度,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湖南。到2025年,全省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地级城市细颗粒物(PM_2.5)浓度下降至33
治理,提高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到2025年,全省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控制在0.2%以内。(十)着力打好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紧盯夏秋季等重点时段,以石化、化工、涂装、医药、包装印刷、油品储运销等行业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