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延安市科技局发布延安市“十四五”科技创新发展规划,文件指出,大力推广光伏、风电、储氢等新能源技术应用,适度超前布局氢能产业,着力推动风光一体、风光储氢一体等新能源综合利用一体化发展
,加快陕北风光储氢多能融合示范基地和绿色氢能循环经济产业园建设。到2025年,建成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基本形成风光储氢多能融合示范雏形。原文如下:各县(市、区)委、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委和市级
外送可再生电力配套煤电规模,新建通道可再生能源电量比例不低于50%。4.推动实施绿氢经济工程。推动风光氢储产业集群发展。加快推进氢能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绿氢在冶金、化工、电力等领域的应用。到2030
年,氢能产业初具规模,氢燃料电池汽车、燃料电池电堆、储氢容器和材料等氢能产业稳定发展。5.合理调控油气消耗。石油消费增速保持在合理区间,提升燃油油品和利用效率,加大生物柴油推广和使用力度。统筹规划建设
原油产量1.99亿吨,十年间持续保持在2亿吨左右;2021年天然气产量2075.8亿立方米,比2012年增加近1000亿立方米。能源供应保障能力大幅提升。煤炭运输能力大幅提高,浩吉、瓦日等铁路建成运营
建设新型电力系统,加快推进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建设,加强跨省区能源优化配置,支撑可再生能源加速规模化发展和高比例灵活消纳。因地制宜发展氢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
系统,加快推进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建设,加强跨省区能源优化配置,支撑可再生能源加速规模化发展和高比例灵活消纳。因地制宜发展氢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有序推进大型水电基地
、瓦日等铁路建成运营,“北煤南运”“西煤东运”能力显著增强。大型清洁能源基地电力外送有序推进,电力跨省跨区输送通道建设不断加强,截至2021年底全国220千伏及以上输电线路达84.3万千米,变电设备
%,光伏装机容量达到219.0万千瓦,风电装机容量达到14.6万千瓦。推动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氢能等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高质量发展,不断提高发电效率,降低发电成本,实现与常规电力同等竞争。将清洁能源发电
、生产过程废气处理处置及资源化综合利用、生产过程节水和废水处理处置及资源化综合利用、生产过程废渣处理处置及资源化综合利用。清洁能源产业:重点发展氢能装备和核心零部件制造、风力发电装备制造、太阳能发电装备制造
区建设,高水平建设国家新能源综合示范区;高标准打造西电东送网架枢纽、西气东输输配枢纽和区域煤炭储运枢纽三大枢纽;着力发展清洁能源产业,围绕光伏、风电、水电、氢能、储能等重点领域,吸引全产业链投资主体
“双控”制度,大力发展光伏、风电,扎实推动氢能技术发展和规模化应用,不断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和减碳水平,构建全市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根据《石嘴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
厅、省能源局、省乡村振兴局、国网湖南省电力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五)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行动1.推动运输工具装备低碳转型。加快推广电动汽车、氢能汽车、液化天然气船舶等新能源运输工具,推动城市公共服务车辆
示范应用。“十四五”期间,新增公交车辆全部采用新能源及清洁能源,到2030年,当年新增非化石能源动力交通工具比例达到40%,营运交通工具单位换算周转量碳排放强度比2020年下降9.5%左右,铁路单位换算
商务厅、省国资委)25.支持青岛港扩大氢能利用、日照港建设大宗干散货智慧绿色示范港口,构建以电气化铁路、节能环保船舶为主的中长途绿色货运系统。(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参与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
风能开发、氢能利用、海水淡化及海洋牧场建设等的海上“能源岛”。(牵头单位:省能源局、省海洋局;参与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36.建设国家海洋综合试验场(威海),实施智慧海洋工程。(牵头
市场占有率大幅提升。(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四)交通物流节能减排工程。逐步推动构建以电气化铁路、节能环保
船舶为主的中长途货运系统,以低排放、新能源车为主的短途货运系统。优化“门到门”物流服务网络。完善铁路站场、港口及铁路专用线布局建设和公路等集疏运系统。提升铁路、水运货物运输服务水平,优化运输组织和各环节
,全省铁路货运发送量与2020年相比增长118万吨。发展城市绿色配送体系,推动物流需求旺盛、运输基础设施完备、发展潜力较大的城市创建国家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到2025年,完成创建2~3个城市绿色
示范应用和商业化运营。提升交通基础设施绿色发展水平,积极打造绿色公路、绿色铁路、绿色港口,加强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