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合光能与兴业银行签署了全国首单与ESG多项指标相挂钩的贷款利率优惠协议。遵循《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3号——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协议结合ESG绩效的合作,通过动态利率机制将企业环境绩效、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表现转化为可量化的经济价值,体现出融资机构对天合光能ESG表现的充分肯定,成为公司可持续发展与绿色金融有机融合的典范。作为
诉求,许多跨国企业都提出了绿色电力消费比例目标要求,并对其产业链供应链企业提出了绿色电力消费要求。中国作为全球最大的绿色电力供应和消费国,积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国际治理,绿证已经成为国际能源合作交流的重要
贸易伙伴国家和地区开展绿证相关交流沟通,积极推进绿证国际互认。加强与欧盟方面沟通,推动中欧适时签订绿证互认互信协议,推动中国绿证在碳边境调节机制等涉碳贸易规则中更好发挥作用。相关机构做好与RE100沟通
》中,曹仁贤提出,我国目前尚未与其他国家签订碳市场合作的相关协议。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挑战,应加强与周边国家碳市场的合作交流。具体有以下三条建议:一、开展多层次碳市场区域合作,与周边国家碳市场实现跨地区
签订双边或多边碳市场合作的相关协议,明确碳信用交易的技术标准、核算规则和监管机制,推进国际可转让减排成果(ITMOs)的交易。发挥我国在绿色技术、清洁能源和可持续发展领域的优势,为周边国家的减排项目提供先进的技术解决方案,实现温室气体减排或清除量的国际转移和交易,助力我国和周边国家实现NDC目标。
索比光伏网获悉,近日,通威股份与三家巴基斯坦企业达成战略合作,共计签约650MW光伏组件供应协议,其中通威TNC-G12/G12R 高效组件成为此次合作的焦点。巴基斯坦长期面临电力短缺问题,日均缺电
%,较传统PERC组件提升超5%。产品通过TÜV莱茵双面认证,-40℃耐低温设计适配巴国气候。无边框设计降低运输成本20%,配套“渔光互补”方案可利用当地水域资源。技术转移条款包含200人运维团队培训及本地实验室建设,符合巴政府推动制造业升级的需求。
建设与企业参与提供了重要参考与借鉴,也帮助经营主体理解政策变迁背后不变的逻辑,并据此制定合理的长期投资和采购策略。会议由绿色和平东亚气候与能源项目经理唐大旻主持,绿色和平中国总负责人袁瑛、苏州高新区
/ Wang Xinnan绿色和平东亚气候与能源项目主任吕歆和清华四川能源互联网研究院电力市场与碳市场研究所副所长蔡元纪对报告的主要发现进行了解读。吕歆在发言中分享了报告的设计思路。她提到,新能源的大规模
中央企业常态化对接合作机制,推动其他省(区、市)驻自治区企业加大投资力度,与山东、北京、安徽等地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发挥国有企业科创主力军作用,推动高新技术企业数量“破百”、专精特新企业数量“倍增
企业合理用能弹性保障。进一步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深化重点领域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持续推进鄂尔多斯市、鄂托克经济开发区、苏里格经济开发区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建设。加强退役风电光伏
2月10日,正泰新能Astronergy与欧洲知名光伏及储能解决方案供应商Energy3000正式签署为期三年的高效n型组件供应框架协议。此次合作标志着双方在推动欧洲能源结构绿色转型、加速碳中和进程
技术领域的先锋企业,其组件的高效性与可靠性完美契合欧洲的气候环境与能源转型需求。此次合作将整合双方在技术研发与本地化服务方面的优势,为欧洲客户提供更具竞争力的清洁能源解决方案。”02、技术赋能
公司的股份,而电价又在上涨,那么你就会损失所有的股权。”那么,答案是投资于更多没有固定价格的机制,这已经是一个具有挑战性的提议,特别是对于购电协议(PPA)承购商而言。去年,在Solar
服务的好处。”如果屋顶太阳能行业要在实现欧洲迫在眉睫的气候目标中发挥作用,那么将可获得的技术和愿意承担更多商业风险的意愿相结合可能是所需要的。Rochon解释说:“在技术和价格方面,我们远远超出了预期
伏组件日益增长的庞大需求。阿布扎比临海而建,但气候却为典型沙漠气候,年降雨量少,终年日照充足,拥有全球最高的辐照度水平,夏季气温可达50摄氏度。独特的自然条件,既为光伏发电项目搭建了广阔的舞台,又对
适应性,并阐述爱旭凭借创新引领推动零碳社会发展的使命愿景。此外,在展会期间,爱旭股份还与突尼斯大型EPC和渠道商签订代理协议以及项目订单,持续推进中东、北非地区的市场开拓。作为BNEF Ti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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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实现气候中和。二氧化碳排放标准适用于首次在欧盟注册且此前未在欧盟以外注册的新乘用车(M1 类)和新货车(N1 类)。根据 2023 年 8 月 3 日委员会实施决定
(EU) 2023
二氧化碳减排技术,制造商可以获得配备创新技术的轿车和货车的排放积分。“联营”:制造商可以公开、透明、无歧视地与其他制造商组成联营,以合并其排放目标。联营协议只能在同种车辆类别(N1 或 M1)的制造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