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持续发展”作为经营与战略决策的核心理念,秉持《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巴黎协定》的目标与原则,积极响应国家“双碳”目标,推动自身与产业链减排进程,致力于塑造具有韧性、能够倾听内外部重要利益相关方
可持续发展,预见保护生态的更多潜力。公司结合《巴黎协定》与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组(TCFD)披露框架,积极评估并应对气候风险,制定气候风险应对策略。在能源管理、污染物管理、水资源管理、废弃物与循环经济
资金方面提供支持;新加坡与加纳、巴布亚新几内亚等国家签署了《巴黎协定》第六条合作协议,开始允许企业购买国际碳信用履行一定比例的碳税应税义务;泰国完成了首个ITMOs交易,为区域碳信用交易提供了实践范例
2025年3月27日,澳门国际碳排放权交易所联合清华大学碳中和研究院、香港科技大学(广州)社会枢纽碳中和与气候变化学域发布了《亚洲自愿碳市场发展报告
2024》,报告数据显示,亚洲已成为全球碳
》中,曹仁贤提出,我国目前尚未与其他国家签订碳市场合作的相关协议。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挑战,应加强与周边国家碳市场的合作交流。具体有以下三条建议:一、开展多层次碳市场区域合作,与周边国家碳市场实现跨地区
周边国家共同建立区域碳市场合作平台,促进区域碳市场的长期发展。该平台可包括政策对话、经验分享、减排方法学开发等功能,为区域碳市场的发展提供全方位支持。三、基于巴黎协定第6.2条和第6.4条,推进碳市场国际化
变化框架公约》《京都议定书》《巴黎协定》通过20余项决定,达成了名为“巴库气候团结契约”的一揽子平衡成果,特别是达成了2025年后气候资金目标及相关安排,设立了到2035年发达国家每年至少3000亿美元的
11月21日上午,距离正式计划出台仅剩一天,峰会的一个主要目标是制定一个资金目标,即“气候融资新集体量化目标”(NCQG)以帮助支持较贫穷的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草案尚未给出数字,公开的文本中没有设定
为发展中国家提供至少1万亿美元新资金应对气候危机的全球目标,而是只在数字处写了一个“X”。此前,我们预计在NCQG的关键谈判中,更多小国会强烈要求大国履行资金承诺,以获取“公平”补偿,但这种单方面“慈善
能力原则应对气候变化。重申《巴黎协定》温控目标,即将全球平均气温较工业化前水平升幅控制在2摄氏度之内,并努力将其限制在1.5摄氏度之内。努力到本世纪中叶或其前后实现全球温室气体净零排放/碳中和。鼓励各国
,并为可持续、包容、韧性的全球发展创造条件。继续承诺支持发展中国家应对全球危机和挑战,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我们所处的时代面临地缘政治、社会经济、环境气候等重大挑战和危机,亟须采取行动。二十国集团可以
世界各国在《巴黎协定》框架内,特别是第6.2条框架内首个双边合作。该协议中,印尼和日本相互承认缓解方法、减排计算、监测、报告和核查
(MRV) 系统以及碳信用认证。实际在COP29之前,印尼和日本
2024年11月12日,印尼和日本已同意开始实施碳信用双边互认协议Mutual Recognition Arrangement
(MRA),并在COP29的印尼馆启动。双方表示,该MRA协议是
国际碳市场每年可以减少 2500 亿美元的实施国家自主贡献的成本。”他还赞扬了让该协议成为现实的坚韧妥协精神。通过6.4条款下的交易,排放量较高的经济体将能够理想地实现《巴黎协定》规定的气候目标(即
净零排放。自《巴黎协定》、特别是《格拉斯哥气候协议》以来,全球已有150多个国家提出了不同的碳中和目标,覆盖全球 92%的GDP、89%的人口及88%的碳排放。90%的国家将碳中和目标定在2050年或
《巴黎协定》规定的气候目标(即国家自主贡献,简称
NDC)。这也将使急需的资金流向有潜力开发碳项目或保护现有碳汇的发展中国家。此前,负责制定《巴黎协定》排放市场框架的专家组——
第6.4条
国际碳市场每年可以减少 2500
亿美元的实施国家自主贡献的成本。”他还赞扬了让该协议成为现实的坚韧精神。(第 6.4 条机制完整文件)通过6.4条款下的交易,排放量较高的经济体将能够理想地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