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贴息等方式进行引导。
(十二)编制能源领域三年滚动政府投资计划。依据国家宏观调控总体要求和能源发展规划,编制能源领域三年滚动政府投资计划,明确规划期内政府投资的重大能源项目。建立能源领域政府投资
受益权、基础设施收益权等为基础资产,开展形式多样的资产证券化业务,盘活存量能源设施资产。加大创新力度,丰富债券品种,鼓励有条件的能源企业发行企业债券、项目收益债、重点产业专项债,通过债券市场筹措资金
条件,平等对待各类投资主体。对确需支持的经营性能源项目,政府投资主要采取资本金注入方式,也可适当采取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进行引导。(十二)编制能源领域三年滚动政府投资计划。依据国家宏观调控总体
,鼓励有条件的能源企业发行企业债券、项目收益债、重点产业专项债,通过债券市场筹措资金。(十七)大力加强能源领域双创项目金融扶持力度。加大对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氢燃料电池、储能、综合智慧能源等科技程度高
性的资金分配方式,不设置歧视性条件,平等对待各类投资主体。对确需支持的经营性能源项目,政府投资主要采取资本金注入方式,也可适当采取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进行引导。
(十二)编制能源领域三年滚动政府
资产证券化业务,盘活存量能源设施资产。加大创新力度,丰富债券品种,鼓励有条件的能源企业发行企业债券、项目收益债、重点产业专项债,通过债券市场筹措资金。
(十七)大力加强能源领域双创项目金融扶持力度。加大对
能源信息整合增值和商业模式创新。
推动能源互联网项目的创新示范。以深度融合、先行先试、因地制宜为原则,聚焦分布式发电、充电桩、储能、微网等新兴领域,在有条件的园区、企业等建设一批能源互联网示范项目
和担保机制,加大金融对新能源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化机制和专业化团队作用,创新科技投入模式,探索能源科技研发和产业化的新路。
专栏6:阳光贷
为进一步推动上海新能源的领先发展,切实
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工作体系,通过行业融合、政银合作和机制创新,降低项目融资信用风险和贷款成本,在全国率先建立分布式光伏金融创新和服务平台。十三五间,上海将引入更多市场化手段,推动分布式光伏
12月,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分布式光伏阳光贷有关工作的通知》,依托全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工作体系,通过行业融合、政银合作和机制创新,降低项目融资信用风险和贷款成本,在全国率先建立
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及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经审核,董事会同意自本议案获得2016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17年度
贫困人口一次性全部脱贫,并帮助盐池县在 2018 年提前实现整体脱贫。 同时,我们组建中民融盐扶贫担保有限公司,为当地农户、中小微企业发展产业提供担保贷款;出资 3 亿元成立股权投资基金,用于扶持当地
贫困户自筹。贫困户筹集资金有困难的,必须自筹资金0.2万元,剩余部分可以自行向银行申请小额信用贷款最高限额0.6万元,按有关规定办理借款手续,签订还款协议。还款资金分年从光伏发电收入中偿还,最长期限不得
(MWp)),并按实际装机容量给予0.6元/瓦的补助,每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全部使用我区企业生产的组件,按实际装机容量给予0.9元/瓦的补助,每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00万元。支持有条件的单位按照
农村居民屋顶光伏应用。对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户,可利用屋顶或闲置建设用地,分别采取政府出资全额补助初装费用、低息商业贷款、屋顶租用等模式,实施光伏扶贫。在有条件的区域大力开展“光伏村”“光伏镇”建设。(二
,具备借款资格、担保能力、承贷能力的综合性投融资平台。鼓励金融机构创新融资服务和产品,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实行优惠贷款利率,延长贷款年限。鼓励基金、保险、信托与产业资本结合,探索建立光伏产业投资基金
屋顶或闲置建设用地,分别采取政府出资全额补助初装费用、低息商业贷款、屋顶租用等模式,实施光伏扶贫。在有条件的区域大力开展“光伏村”“光伏镇”建设。(二)有序发展地面电站。按照“规划先行,计划先行”的
金融办: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与服务,支持商业银行降低大型光伏电站、贫困农户的居民光伏贷款成本。(九)金华电业局:做好光伏发电量统计工作。对纳入光伏发电规划、年度实施计划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接入电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