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政府印发《潮南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其中提到:推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和新能源汽车退役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用好用足省级绿色循环
经销等企业升规纳统。(区商务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管局等参与)3、有序推进再制造和梯次利用。推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和新能源汽车退役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用好用足省级绿色循环
节能绿色化改造。结合城市更新、建筑功能调整设计和老旧楼宇改造,依据技术标准对公共建筑进行节能改造。充分挖掘公共机构节能减排潜力,鼓励本区党政机关建筑、学校、医院等实施改造。加强超限额建筑监管,对超过能耗限额
管委会航空服务处)17.加快机动车结构绿色低碳转型。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推进机动车“油改电”“油换氢”,公共领域示范先行,加快公交、出租、环卫、公务领域车辆新能源替代;鼓励物流车辆由燃油车辆置换
新能源汽车购买补贴政策,鼓励消费者以旧换新置换新能源车辆。(区城市管理委、区商务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环卫中心、市交通委运管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化发展。全面实施非道路移动机械第四阶段
技术标准及规范,强化系统化集成设计、精益化生产施工、一体化装修的方式,鼓励在屋顶、幕墙等布局“光伏+”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发电。到2026年底,绿色建材在新建建筑的比重增加到70%以上,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
加快建筑领域设备设施更新改造。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推进有条件的小区及周边因地制宜更新升级无障碍设施、电动自行车及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安防、消防等设施,助力新型城镇化建设。加快国家儿童友好城市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修订。18.实施产品技术标准提升。实施家电、家具、汽车、电动自行车及电池、燃气灶具、燃气热水器等更新升级标准。推动落实废旧家电、二手电子产品、报废汽车、废旧动力电池
项目。(责任单位:县卫健局)三、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到2027年全县新能源汽车年销售量较2023年增长35%、渗透率达到45%以上;家电年销售额较2023年增长20%,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一
。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依法依规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2024年力争完成新能源汽车销售量3400台,到2027年新能源汽车年销售量增长35%、渗透率达到45%以上
争取政策资金支持的卫生健康领域设备设施更新改造项目。(责任单位:县卫健局)三、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到2027年全县新能源汽车年销售量较2023年增长35%、渗透率达到45%以上;家电年销售额较
报废更新补助政策,做好补贴资金申领、审核、监管相关工作。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依法依规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2024年力争完成新能源汽车销售量3400台,到
、数据质量等要求。加快研制新能源汽车、光伏、锂电池等产品碳足迹国家标准,服务外贸出口新优势。开展电子电器、塑料、建材等重点产品碳足迹标准研制。研究制定产品碳标识认证管理办法,研制碳标识相关国家标准。(三
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建设和企业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信息披露等应用场景。(四)推动碳减排和碳清除技术标准攻关。加快氢冶金、原料替代、热泵、光伏利用等关键碳减排技术标准研制,在降碳技术领域采信一批先进
标准建设,特别是加快研制新能源汽车、光伏、锂电池等关键产品的碳足迹国家标准,以推动绿色能源产业的高质量发展。根据该《通知》,为积极响应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三部委将共同推进产品碳足迹量化要求的标准化进程
,增强了我国新能源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在新能源领域,新能源汽车、光伏、锂电池等产品将成为碳足迹国家标准研制的重点对象。这些标准的制定将引导企业优化生产工艺,降低产品碳足迹,推动产业绿色转型。同时
淘汰老旧车和使用新能源汽车,每年新增及更新的公务用车中新能源汽车和节能车比例不低于60%,其中,新能源汽车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鼓励内部充(换)电设施配备向社会公众开放。强化公共机构和大型商场酒店等
节能改造。(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局)2.积极发展绿色低碳产业。支持新能源、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等绿色低碳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龙头企业和
小汽车增量调控政策,鼓励私人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引导燃油车更新置换为新能源汽车。鼓励港作船、游船、公务船使用清洁能源,率先在公务船舶领域开展氢燃料电池船舶应用示范,推动绿色甲醇船用燃料加注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