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业集群,打造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现代消费与健康、绿色石化与新材料等4个万亿级先进产业群,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智能光伏、智能电气等15个千亿级特色产业群,第三代半导体、基因工程、前沿新材料等
”、“浙警智治”、“关键小事智能速办”等一批标志性应用成果。推进科技自立自强,全社会研发投入强度达3%。新增全国重点实验室11家,新挂牌成立省实验室4家,新建省技术创新中心4家。新增国产化替代成果263
2025年,新能源累计装机容量突破2000万千瓦,非化石能源消费占能源消费比重超35%,煤电机组供电煤耗下降10克标煤/千瓦时,氢能、储能参与能源调节作用明显增强,能源结构不断优化,以清洁能源为主体的
“能源岛”、海洋牧场等一批融合示范项目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产业链创新能力显著增强,核心技术装备自主可控水平大幅提高。4.绿色产业稳步壮大。到2025年,新能源产业开票超2000亿元,新能源装备规上企业突破
,突破一批海洋新能源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突出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加快建设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创新体系,加速技术成果产业化。3.搭建多方科技合作模式。借助浙沪合作平台和东海实验室力量
攻关,解决“卡脖子”问题,力争在海岛新能源科技前沿早日取得突破性成果。与国内顶尖研发机构和高校联合创建绿色能源国家级实验室,争取在海洋碳汇发展、能源绿色转型、能源高效利用、绿色能源开发、海洋碳捕捉
日前,山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山西省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其中提出,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2%,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装机占比达到50%、发电量占比达到30%。实施方案提出,要扎实推进新能源
沿黄百里风光基地、晋东“新能源+”融合发展基地、晋南源网荷储一体化示范基地。创新推广“光伏+”融合发展模式,推进分布式光伏与建筑、交通、农业等产业和设施协同发展,充分利用高速公路边坡等沿线资源发展
、统筹开发利用制度,构建地下空间利用管理制度体系,促进地下空间开发。研究出台“农光互补”“林光互补”用地政策,推动土地资源与光能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保障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用地需求。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
“风光火储一体化”“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逐步提升新能源消纳能力。谋划布局氢能产业化应用示范项目,积极开发利用地热资源,有序推进全省地热能资源调查评价,摸清分布和资源家底。原文如下:山西省人民政府
治理、矿区治理等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国家试点示范及乡村振兴等项目,支持建设一定规模的保障性新能源项目。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等前提下,支持风电光伏项目使用未利用土地,对使用戈壁、荒漠等未利用地的、不占压土地
文章。28.支持煤炭优质产能释放,提高发电供热用煤中长期合同履约水平。优化电价政策,支持煤电企业提高发电出力。(责任单位:自治区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29.支持符合条件的新能源电源及配套送出
海事局、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2. 加快道路交通能源结构转型积极支持新能源汽车发展。持续鼓励社会乘用车领域电动化推广,到2025年,个人新增购置车辆中纯电动汽车占比
超过50%。公交车、巡游出租车新增或更新车辆原则上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环卫、邮政等公共领域,以及市内包车有适配车型的,新增或更新车辆原则上全部使用纯电动汽车或燃料电池汽车,到
日前,乌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23年乌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通知指出,做大做强新能源产业,加快建设抽水蓄能电站一期项目,实现总装机5.16万千瓦的21个分布式光伏项目并网发电,探索推进
与周边盟市共建千万千瓦级大型新能源基地和绿电替代合作示范区,力争将乌海及周边地区新能源一体化合作示范区列入自治区级区域发展战略。力促光伏、锂电池等6个项目开工,大力发展制氢、储氢、用氢等氢能源
助力、契税返消费券等政策,全面促进新能源汽车、刚性和改善性住房、家具家装等大额消费,推进养老托幼、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等服务消费。(牵头单位:省商务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完善城乡配送网络,大力实施“快递进村”工程,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绿色智能家电下乡”和家电以旧换新活动,更好推动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牵头单位:省商务厅、省邮政管理局,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DEKRA德凯苏州实验室、昆山实验室和上海嘉定实验室成为合众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授权认可的第三方实验室,服务范围涵盖系统及零部件性能测试,包括:系统零部件环境测试、电学性能测试、零部件EMC测试和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