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分布式光伏而言,或许更具冲击性——“136号文”规定,5月31日之后并网的风光新能源项目,除了光热、海上风电外,“上网电量原则上全部入市”。在新政影响下,分布式光伏项目的收益模型与投资逻辑均面临重构
出力多的中午时段,电价由原来的峰段转为低谷甚至深谷时段,这一调整充分体现了新能源时代的电价特征。三是浮动比例不断优化,价格信号鲜明有力。新政策大幅拉大了电价浮动幅度:工商业高峰时段电价在平段基础上上浮
停产;在受“531新政”影响的2018年,半年时间国内就有近700家光伏企业倒闭。面对这种周期,引用隆基创始人李振国的话讲,就是两个核心原则:其一,一切从事物本质出发的“第一性”原则。其二,立足未来
(以下简称“绿能中环”)数智化事业部总经理薛小杰受邀出席本次大会,并发表《边端智能+云端决策:AIoT驱动电站运营价值提升》的主题演讲。在当前电力市场化全面提速的新政浪潮下,行业的关注焦点由产业链制造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多部门出台新能源市场化改革新政策。从今年6月1日开始,电价机制从保底收益转向市场波动,这给新能源企业带来挑战,也给虚拟电厂等新业态带来了机遇。由于市场电价的波动将出现更多的套利
空间,新政策也将为工商业用户降低用能成本。我们来看记者在江苏、湖北等地的调查。在湖北襄阳,一家汽车零部件制造企业把厂区的分布式光伏、储能和用电负荷接入了虚拟电厂平台,通过参与电力市场来获得收益,降低成本
前几天和一位朋友聊天,他说:很多人认为虚拟电厂只是一套软件,其实这就跑偏了。我深表赞同,加上最近学习的一些政策文件,显示出未来市场条件下对虚拟电厂运营商更高的要求,这里总结分析如下:虚拟电厂未来的产品形态虚拟电厂未来可参与的市场和交易品种非常多,这里我们只分析较为主流的,也就是大部分分布式资源聚合商,所能参与的二级市场(或者叫围绕新型负荷管理系统的交易形态)。大致可交易品种如下:按照响应速度的快慢
虚拟电厂看不见、摸不着,没有成片的厂房,但能聚合分布式电源、可调节负荷、储能等各类分散资源,协同参与电力系统优化和电力市场交易,对增强电力保供能力、促进新能源消纳等具有重要作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日前印发《关于加快推进虚拟电厂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7年,虚拟电厂建设运行管理机制成熟规范,参与电力市场的机制健全完善,全国虚拟电厂调节能力达到2000万千瓦以上;到2030年,全国
4月11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加快推进虚拟电厂发展的指导意见,到2027年,虚拟电厂建设运行管理机制成熟规范,参与电力市场的机制健全完善,全国虚拟电厂调节能力达到2000万千瓦以上;到2030年,虚拟电厂应用场景进一步拓展,各类商业模式创新发展,全国虚拟电厂调节能力达到5000万千瓦以上。编辑整理了中国国内10家具有代表性、明确布局虚拟电厂业务的上市公司,并对每家公司在虚拟电厂领域的
最近虚拟电厂板块很火,今天我们就来聊聊虚拟电厂(VPP)这个词,听起来有点“玄乎”,但它其实正是新能源电力时代里的“新物种”。1、什么是虚拟电厂?一句话就明白!别看它名字里有“电厂”,其实它并不是真有厂房、烟囱、发电机的那种电厂。通俗点说,虚拟电厂就是一个“看不见”的调度系统,它把许多个零散的小电源(比如光伏、储能、电动车)、可调负荷(比如工业空调、电锅炉),通过一套智能系统聚合起来,统一控制
近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加快推进虚拟电厂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25〕357号)。文件指出,虚拟电厂是聚合分布式电源、可调节负荷、储能等各类分散资源,作为新型经营主体协同参与电力系统优化和电力市场交易的电力运行组织模式。357号文明确了虚拟电厂的发展目标:到2027年,虚拟电厂建设运行管理机制成熟规范,参与电力市场的机制健全完善,全国虚拟电厂调节能力达到2000万千瓦以上。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