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力推动下, 十三五期间我国可再生能源电力蓬勃发展,十三五末风光生物质等非水可再生能源累计装机为十二五末的3.1倍,发电量在全社会用电量中的比重从2015年的5.0%提升到2020年的11.5%,为
拨付的原则之下,近期除了优先拨付补贴的项目外,大多数项目拖欠部分补贴资金将是普遍性的,但随着新增风光项目全面平价、存量补贴项目达到全部合理利用小时数或补贴年限后逐步退出等,企业可以逐步获得欠补资金
实施3167个110千伏及以下项目,重点补齐三农领域突出短板,提升乡村电气化水平,满足新增负荷供电需求,深化配电网供电可靠性提升和不停电作业,助力农业农村现代化。
农网改造升级带动了相关产业发展
向用好电转变。
据新疆电网供电区域内统计数据显示,2020年新疆农村居民生活用电量达到53.54亿千瓦时,比2015年增长了118%,年均增长率17%,与同期全社会用电量增长率相比,高出6.5个百分点
根据国家能源局数据,2020年风、光新增装机以120GW创历史新高。截至2020年底,我国风电、光伏并网装机分别达到2.8亿千瓦、2.5亿千瓦。且在国家3060碳减排的宏观背景下,新能源装机仍旧充满
比例不低于10%、连续储能时长2小时以上。原则上新增项目储能设施与新能源项目同步投运,存量项目在2021年底前完成储能设施投运。从2021年起,对于达到以上要求的新增新能源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风光资源
%;1-2月累计全社会用电量1063.1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0.91%。
本年度调度用电最高负荷11701.69万千瓦,同比增长31.24%。
三、电力建设情况
1-2月份,新增
发电累计平均利用小时614小时,同比增长104小时。其中,统调电厂累计平均利用小时660小时,同比增长118小时。
二、全省用电情况
2月份,全社会用电量417.8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9.01
全社会用电量等情况,以及国家对新能源弃风弃光率的要求,全省分县(市、区)消纳能力如下(22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消纳能力由高到低按Ⅰ、Ⅱ、Ⅲ三类区分):
Ⅲ类区域为消纳困难区域。包括宜昌市(除远安县
区域为具备消纳空间的区域。包括除Ⅲ类和Ⅱ类外的其他县(市、区)。
二、消纳结果运用
Ⅲ类区域可新增建设户用光伏发电项目、利用固定建筑屋顶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百万千瓦基地。
Ⅱ类区域可新增
前不久,国家能源局印发了《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到,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达到11%左右。有专家指出,2021年
,全国新能源新增装机有望超过90GW,亦有观点认为,随着光伏实现平价上网,未来市场空间更大,仅2021年,光伏新增装机就可能超过55GW。
平价上网,意味着光伏彻底脱离国家财政补贴,逐步参与到电力市场
新能源消纳指引
湖北省能源局
2021年3月3日
附件
湖北省2021年度新能源消纳指引
一、各地区消纳情况
统筹考虑全省新能源在建项目、电力负荷和送出通道、电网网架结构和全社会用电量等情况,以及
区域。包括除Ⅲ类和Ⅱ类外的其他县(市、区)。
二、消纳结果运用
Ⅲ类区域可新增建设户用光伏发电项目、利用固定建筑屋顶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百万千瓦基地。
Ⅱ类区域可新增建设以下五类项目:一是
。
工商业用电量大,电价高,自发自用比例大,回收期短,收益率高。发展分布式光伏可充分利用闲置厂房、屋顶等资源,因地制宜,就近消纳,优势明显。另外光伏系统有节能减排的社会效益,能够帮工业用户完成节能减排
国家统计局数据和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测算,我国目前既有建筑面积约800亿平方米;同时,目前市场上每年新增近一亿平米的采光瓦屋顶面积,一旦走向规模化应用,BIPV将是一个近万亿的市场。面对如此广阔的蓝海市场,产业
、光发电发电量占比达到11%左右
征求意见稿要求,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达到11%左右。根据中电联数据,并网风电和并网太阳能发电量分别为4665、2611亿千瓦时,约占
全社会用电量(7.51万亿千瓦时)的9.7%左右。按照2021年全社会用电量增长6%-7%计算,风、光发电量至少要达到8757亿千瓦时,缺口超过1480亿千瓦时。换言之,2021年风、光发电量要比
瓦左右。《征求意见稿》提出,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达到11%左右。2020年风电、太阳能累计发电量占比同比提升0.9个百分点至9.5%,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在9.6%左右。这意味着
,不再纳入后续年度保障性并网规模。这意味着,2021将将由大量风光历时项目可以完成并网。
三、十四五户用市场可期。2020年我国户用光伏新增装机达到10.1GW。《征求意见稿》提出,户用光伏发电项目依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