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裕为前提、经济可行为基础,加快建立以非化石能源为供应主体、化石能源为兜底保障、新型电力系统为关键支撑、绿色智慧节约为用能导向的新型能源体系。(二)以制度建设为抓手,统筹推进能源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
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确保能源行业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二)出台能源法是我国能源领域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里程碑。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
推动重点项目落地实施,建立高层沟通协调调度机制,为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提供有力支撑。会上,双方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围绕在清洁能源、电网建设、重点规划专题、重点区域输电网设计研究、科技创新及
技术攻关以及人才培养等内容开展合作。会谈期间,张海峰一行参观了中国能建集团企业文化展厅,全面了解该集团发展历程及企业文化体系建设成果。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张晓虎,副总经理韩瑞、王立新,中国能建集团党委常委、总会计师李丽娜,以及双方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谈。
融合,构建了数字化储能技术体系,以领先的技术实力和全生命周期的服务,助力客户实现更高价值。展会现场,弘正储能近期发布的新一代储能数字化系统COSMOS2.0成为关注焦点,吸引了众多行业伙伴咨询交流。该系
统基于“云-边-端”三级协同架构,创新打造集智能控制中枢、能量管理平台与物联终端的数字化产品体系,具备电网交互、跨资产适配、全场景覆盖、精准调控及大规模算法支撑五大核心能力。通过融合AI深度学习算法与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推进虚拟电厂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25〕357号,以下简称《意见》)出台立意深远、正当其时,将推动虚拟电厂高质量发展,为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贡献重要力量。一
电力市场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和能源电力清洁低碳转型提供重要支撑。一是《意见》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将为虚拟电厂发展提供根本遵循和系统指引。从发达国家经验看,政策法规先行是产业规范长远健康发展的关键
2025年4月,中国能源领域迎来历史性时刻——国家发改委与能源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快推进虚拟电厂建设与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357号文”)正式落地。这份文件不仅为虚拟电厂赋予了“新型电力
系统核心主体”的战略定位,更以清晰的量化目标、市场机制设计和政策支持体系,点燃了这场能源革命的燎原之火。从深圳的智慧楼宇到特斯拉的储能网络,从广东的现货市场到云南的充电桩聚合,虚拟电厂正以惊人的速度重塑
;2024年,欧盟通过《能源数字化法案》,明确虚拟电厂为新型电力系统核心设施;2025年4月8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下发《关于加快推进虚拟电厂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25〕357号
电力运行组织模式。虚拟电厂对增强电力保供能力、促进新能源消纳、完善电力市场体系具有重要作用。在系统运行方面,可提供调峰、调频、备用等多种调节服务。在市场交易方面,可聚合分散的资源参与市场交易。《关于
尚未达成统一共识。为此,《意见》提出虚拟电厂可根据参与业务的技术要求、电力市场建设进程及运行管理要求,按需选择接入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或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对于参与现货市场和辅助服务市场的虚拟电厂
、新模式、新动能,发展以高技术、高效能、高质量为特征的生产力。虚拟电厂作为电力领域新质生产力的典型代表,在电力系统中的功能定位不断明确、应用场景持续丰富,逐步成为推动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提升系统灵活调节能力的
》),明确提出加快提升虚拟电厂的发展规模和水平,健全支持虚拟电厂发展的政策和市场体系,鼓励民营企业等各类社会资本结合自身优势参与投资、建设和运营。随着国家对虚拟电厂主体经营地位的充分明确,未来虚拟电厂在
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中将大有可为,其千亿级市场规模为民营经济打开了发展新空间。从政策试点到市场化突围虚拟电厂的本质,是能源的新质生产力。此前,国家层面已将虚拟电厂纳入新型电力系统核心战略。近年来先后发布的
随着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和电力市场建设的加快推进,虚拟电厂作为电力系统新业态、新模式,作用日益显著,需求日益增长,发展条件日益成熟。为落实《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行动方案(2024—2027年)》(发改
》)。现从四个方面对《意见》进行解读。一、出台背景和意义(一)制定《意见》是加快推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重要内容。虚拟电厂是具有鲜明新型电力系统特征的新型电力运行组织模式,可有效聚合分布式电源、可调节负荷
管理规范。在虚拟电厂接入调用机制方面,《意见》明确应根据业务需求将虚拟电厂接入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或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要求电力调度机构或电力负荷管理中心优化工作机制,做好系统接入服务,开展调节能力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