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创新型绿色技术应用场景(第一批)的通知。原文如下:各有关单位:为推进本市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工作,根据《北京市关于进一步完善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若干措施》(京发改〔2021〕1411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北京市创新型绿色技术及示范应用项目征集遴选管理细则》(京发改规〔2021〕9号),我们组织开展了创新型绿色技术应用场景征集工作。经
10月21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组织开展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建档立卡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对2022年7月31日前并网在运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2022年10月31日前完成建档立卡。2022年7月31日后续并网的项目,原则上在并网后一个月之内完成建档立卡。原文如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局,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 限责任公司
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潮州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潮府〔2022〕27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市各开发区、潮州新区管委会:现将《潮州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发展改革局反映。潮州市人民政府2022年10月13日
黑龙江省近日印发《黑龙江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简称《方案》),提出2030年前,建筑用能结构和方式更加优化,可再生能源应用更加充分,能源资源利用效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方案》明确,推广建筑光伏一体化应用。推广太阳能光伏应用,充分利用建筑本体及周边空间,加强建筑太阳能光伏一体化建设,强化新建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监管,新建建筑原则上应安装太阳能系统。到2025年底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
10月19日,河南省新郑市观音寺镇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做好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严把资金使用方向”,严格按照《略阳县村级光伏扶贫电站管理暨收益分配实施细则》(略政办发〔2021〕36号)文件要求进行收益分配,严把“光伏扶贫发电收益的80%用于公益岗位工资和村级小型公益事业建设劳务费用支出”的红线标准,根据下达资金规模、结合村情实际明确资金使用方向,不得超出资金使用范围、不得违规
10月20日,广西南宁发布“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市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37%以上。方案要求,引导工业企业向园区集聚,推动全市工业园区能源系统整体优化和污染综合整治,鼓励工业企业、园区优先利用可再生能源。优化农村可再生能源结构,推动农村发展生物质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提升农村能源利用水平。改进农业农村用能方式,加强农村电网建设,完善
10月19日,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征求《汕头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文件中多次提到光伏:加快发展光伏发电,因地制宜布局“渔光互补”、“农光 互补”等复合型光伏电站。鼓励各类社会主体投资建设分布式 光伏发电项目,支持各区县探索整县区模式开展分布式光伏开 发应用。鼓励各区县利用工商业厂房、公用建筑等屋顶建设分 布式光伏项目,推进各类新建工业园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开发和
10月19日,湖北省发改委关于印发《恩施州大产业发展规划(2022—2035年)》的通知,其中提到:到2026年,清洁能源重大项目取得实质性进展,页岩气产能达到50亿方,风光水储新增装机300万千瓦,清洁能源产业综合产值突破300亿元。到2035年,建成鄂西页岩气示范区核心区、国家页岩气产学研用高地,页岩气产能达到100亿方;清洁能源装机总规模达到3140万千瓦以上,其中:水电装机440万千瓦
10月10日,重庆市发改委印发《重庆市促进绿色消费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100%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积极开展民用建筑能效提升技术路线研究,开展公共建筑节能78%、居住建筑节能75%设计标准编制并逐步执行。制定超低能耗建筑实施要求及激励政策,推进示范项目有序发展,到2025年,建设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低碳(零碳)建筑示范项目面积30万平方米。推进农房节能改造和绿色农房
10月14日,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部署,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开展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申报评审工作,经县级申请、市级遴选、省级审核推荐,并经专家评审和社会公示,同意北京市大兴区等100个单位为2022年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单位,《关于公布2022年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名单》公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