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ST沐邦发布公告,公司收到《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回证》,公司控股股东江西沐邦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所持公司17,816,994股股票已被司法划转至铜陵高新企航股权投资合伙企业,占公司总股本的4.11%。公告显示,本次司法划转后,沐邦新能源控股持有公司股份数从87,540,610股减少至69,723,61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从20.19%减少至16.08%。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9月22日,晶科科技发布公告,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晶科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获悉其将持有的部分本公司股份办理了延长质押期限手续。本次质押延期股份数量(股)为84,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37%。
9月12日晚,晶科能源发布公告,股东晶科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拟采取询价转让方式,合计出让所持公司约4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晶科能源表示,本次询价转让源于股东自身资金需求。这也是晶科能源上市以来大股东方面首次减持。2022年1月26日,晶科能源登陆A股市场,到2025年1月26日,上述拟减持的股东所持股份解除禁售。目前,晶科能源尚未披露更进一步的询价转让结果,包括转让价格、受让对象等。
9月12日,晶科能源发布公告,公司股东晶科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上饶市润嘉企业管理发展中心、上饶市卓领贰号企业发展中心、上饶市凯泰贰号企业发展中心拟以询价转让方式合计转让公司股份400,208,0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00%。公告指出,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晶科能源投资为晶科能源的控股股东,出让方晶科能源投资、上饶润嘉、上饶卓领贰号、上饶凯泰贰号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晶科能源股份比例超过总股本的5%。
从事投资及营运太阳能发电站项目的江山控股有限公司欣然公布,根据集团现有的初步营运统计数据,集团拥有的太阳能发电站于2025年1月至8月的总发电量约218,167兆瓦时,去年同期同站发电量约为226,198兆瓦时。本集团于2025年8月31日的总装机量为290兆瓦。
9月2日,东方日升发布公告,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林海峰先生的通知,获悉林海峰先生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进行质押及解除质押。东方日升表示,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的个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本次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公司治理产生不利影响,亦不会出现因股份质押风险致使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形。
8月26日,豫能控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放弃公司控股股东河南投资集团或其拥有控制权的其他企业获得的分布式光伏、用户侧储能及充电桩类同业竞争项目商业机会及投运后的收购机会的议案。豫能控股表示,此次放弃相关项目投资及收购机会,符合公司未来转型发展计划,旨在聚焦新能源规模化开发主赛道,且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8月27日,豫能控股发布关于放弃分布式光伏、用户侧储能、充电桩类同业竞争项目投资及收购机会的公告。根据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现状及未来转型发展计划,为聚焦新能源规模化开发主赛道,公司决定放弃增量分布式光伏、用户侧储能及充电桩类项目投资建设,存量在建项目结合实际情况稳慎推进。
8月28日,亿晶光电发布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第二次司法拍卖进展公告。公告明确指出,若本次1.5亿股股份最终完成股权变更过户,由于股份由3名自然人分别持有,且公司目前未知买受人之间是否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及后续安排,亿晶光电可能面临无实际控制人的风险,进而对公司股权结构、生产经营及公司治理产生重大影响。亿晶光电表示,将持续密切关注本次拍卖后续进展,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8月27日,豫能控股发布关于放弃分布式光伏、用户侧储能、充电桩类同业竞争项目投资及收购机会的公告。根据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现状及未来转型发展计划,为聚焦新能源规模化开发主赛道,公司决定放弃增量分布式光伏、用户侧储能及充电桩类项目投资建设,存量在建项目结合实际情况稳慎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