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可的房屋产权证明及所在地供电所消纳意见等资料,一并提报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经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实地进行安全、规划审查合格后方可实施。户用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安装业主和屋顶产权所有者应为同一自然人
发电项目安装竣工后,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并签署意见;验收合格的凭《德保县户用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安装申请表》,按照供电公司有关规定,到县供电公司办理电网接入手续。三、规范建设管理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全省建材产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坚持稳增长与调结构并行,稳定市场
形成典型示范。发挥引领带动作用,在建材骨干企业推动省级“产业大脑”建设,举办场景路演或现场会活动。按照《建材行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指南》,指导各阶段企业应用数字技术,提升数字化水平。加快培育建材行业数字化
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根据《新型储能项目管理规范(暂行)》(国能发科技规〔2021〕47 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规〔2021〕1051号)等
应用场景划分,新型储能分为电网侧、电源侧和用户侧三类。第三条省级能源主管部门负责全省新型储能项目发展及监督管理;市(州)级能源主管部门负责项目建设的指导督促、协调服务及监督管理;县(市、区、特区)级能源
高质量发展,建设全球石化产业高地和国内一流数字产业基地,着力打造广东高质量发展新增长极,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规范风电场项目建设使用林地的通知》“禁建区域”“限制范围”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农村零散非耕地,指导企业依法依规办理“千乡万村驭风行动”风电项目用地。《方案》在明确保障措施时,特别强调
):具备条件、项目成熟的行政村,能建尽建,使“千乡万村驭风行动”更多惠及农村农民,全面助力乡村振兴。三、组织实施(一)试点申报各州(市)统一组织,指导相关县(市、区)落实资源条件、就地平衡消纳能力、要素保障
〔2023〕858号)中附件2执行。(责任单位:县发改局、郴电国际宜章分公司)2.规范建设管理。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取得备案手续(户用自然人光伏除外)、电网企业出具的接入意见、建筑物屋顶承载能力复核合格报告
评估和可接入容量测算,于每季度首月5日前报市、县发改部门后,向社会公开。县发改局依据可接入容量测算结果,合理安排分布式光伏备案。鼓励电网企业采取并网容量预约制,项目业主取得接入意见后3个月内仍未完工的
。一是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和国家能源局联合发文表示,加强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常态化管理;二是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下发《关于新形势下配电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加快推进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
联合下发《关于新形势下配电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旨在努力提高配电网接入分布式电源的承载力。《意见》表示,全面提升供电保障能力。适度超前规划变配电布点,优化电网设施布局,打造坚强灵活电网网架。加快
方案初审工作,并督促方案落地实施。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将对开发区分布式新能源试点方案(试点要求附后)进行评估审核,结合电网公司意见,确定年度建设规模,及时公布试点建设方案,并定期开展评估,指导市县做好
、施工及后期运维安全问题发生,保障项目质量可控、安全运营。各市及各开发区管委会要强化监督检查,督促指导项目相关单位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附件:1.开发区分布式新能源试点申报要求2.承诺函3.市级自然资源、林草部门意见模板4.开发区分布式新能源试点申报表5.试点开发区分散式风电项目申报表
的“阳光收益”,为村民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发展红利,让“日头钱”真正走进了乡村。今年3月,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关于新形势下配电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意见明确提出,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初步测算,我国农村地区
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关于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范用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新形势下配电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结合宿迁实际,现将光伏和风电项目规范化建设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系统谋划
政策宣传告知和解释工作,及时解决并网运行管理中的问题。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已经建成的光伏项目、风电项目,各级发改部门应牵头组织相关部门、电网企业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指导开发企业严格遵守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