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自愿参与,精准帮扶。充分尊重贫困村和贫困户意愿,实行贫困村和贫困户自愿申报,区(开发区)级审批。光伏扶贫重点扶持无劳动力、无资源、无稳定收入来源的贫困户以及无集体经济收入或集体经济薄弱的贫困村
。项目建设资金通过整合各类扶贫资金、银行贷款、财政信息解决。(三)规范实施,保障质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采取招投标形式择优选择项目建设单位和光伏产品,确保光伏扶贫工程质量。加强监督管理,规范项目建设
不超过4万千瓦,每个投标人最多投标不超过2个项目。 6.四川省配置方式:每个市(州)申报项目规模不得超过20万千瓦国家能源局给四川省下达了2016年光伏项目新增建设规模40万千瓦的指标任务,相比较
年起,在现代农业发展政策中增列支持光伏农业大棚、养殖大棚建设奖补项目。
13.实施光伏领跑者计划示范工程。积极申报国家光伏领跑者计划示范基地,引导和帮助光伏企业争取国家光伏领跑者计划相关政策支持
,在具备较好光照条件的区域,鼓励试用太阳能灯。项目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或招投标方式进行建设。
16.开展互联网+智慧能源平台建设。推动光伏电站智能化生产及管理,支持基于互联网的智能光伏电站智慧运行云平台
大棚、养殖大棚建设奖补项目。13.实施光伏领跑者计划示范工程。积极申报国家光伏领跑者计划示范基地,引导和帮助光伏企业争取国家光伏领跑者计划相关政策支持。推动建设一批光伏园区、光伏校园、光伏社区、太阳能环卫驿站
能源管理或招投标方式进行建设。16.开展互联网+智慧能源平台建设。推动光伏电站智能化生产及管理,支持基于互联网的智能光伏电站智慧运行云平台建设,促进光伏新能源生产、管理、服务智慧化。17.开展碳排放交易。对
制度,做好光伏扶贫项目后期运行维护。自2017年起,在现代农业发展政策中增列支持光伏农业大棚、养殖大棚建设奖补项目。13.实施光伏领跑者计划示范工程。积极申报国家光伏领跑者计划示范基地,引导和帮助光伏企业争取
等景观灯饰功能为主的照明设施,在具备较好光照条件的区域,鼓励试用太阳能灯。项目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或招投标方式进行建设。16.开展互联网+智慧能源平台建设。推动光伏电站智能化生产及管理,支持基于互联网的
项目后期运行维护。自2017年起,在现代农业发展政策中增列支持光伏农业大棚、养殖大棚建设奖补项目。13.实施光伏领跑者计划示范工程。积极申报国家光伏领跑者计划示范基地,引导和帮助光伏企业争取国家光伏
为主的照明设施,在具备较好光照条件的区域,鼓励试用太阳能灯。项目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或招投标方式进行建设。16.开展互联网+智慧能源平台建设。推动光伏电站智能化生产及管理,支持基于互联网的智能光伏电站智慧
监督电话:0534-2383271 十、重要说明:投标企业首次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投标的,报名前须办理企业诚信入库手续,办理程序详见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和《关于办理
文件、6月30日前未并网的项目,以及经过2016年6月7日第三方审核、6月30日前未并网的项目,提出容量核定申请时,需附送省辖市或直管县发改委申报文件、容量确认函、连续运行10天项目负荷曲线、项目建设
,需附送省辖市或直管县发改委申报文件、容量确认函、连续运行10天项目负荷曲线、项目建设相关证明材料(施工、安装、监理、验收等)、项目主要支持性文件(项目备案确认书,涉及的土地、农业、林业、河道等相关部门
2016年6月7日第三方审核、6月30日前未并网的项目,提出容量核定申请时,需附送省辖市或直管县发改委申报文件、容量确认函、连续运行10天项目负荷曲线、项目建设相关证明材料(施工、安装、监理、验收等
)。凡此类项目中,仍未纳入年度指导规模的项目,原有计划自动失效,按照同等条件做好参与竞争性方式配置规模准备。(2)对依法依规建设的其他项目,提出容量核定申请时,需附送省辖市或直管县发改委申报文件、容量确认函
,以及经过2016年6月7日第三方审核、6月30日前未并网的项目,提出容量核定申请时,需附送省辖市或直管县发改委申报文件、容量确认函、连续运行10天项目负荷曲线、项目建设相关证明材料(施工、安装、监理
、验收等)。凡此类项目中,仍未纳入年度指导规模的项目,原有计划自动失效,按照同等条件做好参与竞争性方式配置规模准备。(2)对依法依规建设的其他项目,提出容量核定申请时,需附送省辖市或直管县发改委申报